博学路办事处 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索 引 号:559622185/2015-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博文〔2015〕5号成文日期:2015-03-15发布日期:2015-03-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博学路办事处 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沿线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 〔2014〕29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5号)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严厉整治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现象,遏制违法用地建设势头,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查处违法占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本成员部门职能联合职能部门,按照卫片执法拆除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整治要求

涉及107辅道沿线专项整治范围南至七里河,北至祭城路;涉及文苑路沿线专项整治范围南至金水东路,北至祭城路。沿线扩展范围为沿道路两侧路肩向外延伸500米。

根据前期初步调查情况,上述区域违法用地建设现象涉及贾岗社区。整治目标是对上述区域内违法占地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拆除整治,符合条件的进行绿化覆盖。

三、时间安排

(一)核查部署阶段(2015年2月25日-3月20日)。由办事处土地所组织人员对整治范围内集体土地上违法用地进行详细调查统计(详见附表)。同时,各相关部门向村组(社区)群众宣传上级通知精神,责令违法用地当事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行拆除阶段(2015年3月21日-4月10日)。由各相关部门联合职能部门责令违法用地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退出所占土地。

(三)强制拆除阶段(2015年4月11日-4月25日)。由土地所牵头组织,联合东区职能部门,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实施强制拆除。

(四)验收移交阶段(2015年4月26日-5月1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拆除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事处移交给市政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具备条件的进行绿化覆盖。

四、职责分工

1.由土地所负责违法占地数据的接收、核查、甄别、汇总、上报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对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由综合执法局博学路中队负责对违法占地建筑物没有取得合法规划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下达相关拆除文书。

3.由各相关网格组织力量联合综合执法局博学路中队对土地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实施限期拆除。

4.由财政所负责土地违法占地上建筑物拆除整治工作中的经费保障。

5.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违法占地建筑物拆除工作实时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网格及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6.由博学路派出所负责维护辖区内土地违法占地建筑物拆除整治工作中的治安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贾岗社区务必高度重视107辅道和文苑路沿线违法用地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得畏难退缩,不得推诿敷衍。各相关涉及部门作为拆除工作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细致开展排查统计工作,不得漏报、瞒报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二)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后,办事处相关涉及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规定,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杜绝违法占地建设现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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