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67513/2015-001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应急 | |
| 文 号:林山寨政文〔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03-16 | 发布日期:2015-03-16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3-16 | 废止日期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各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工作办公室: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为重点,针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汇编,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现将《林山寨街道各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15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平安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突发恶性案件,为维护我辖区的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我辖区信访、稳定工作严峻形势,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
二、 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赴京非访,确保不发生市以上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影响辖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具体措施
为切实加强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应急分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理。
成立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东甫 街道党工委书记
侯慧芳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祁西杰 党工委副书记
毛雅斌 综治专职副主任
成 员:耿国玉 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曹 芳 百花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保森 碧沙岗社区工作站站长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国军 颍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马 新 邮电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范小望 林山寨社区工作站站长
靳小莉 工业高专社区工作站站长
李 斐 一中社区工作站站长
牧永杰 工程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吴瑞丽 工人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巧峰 技师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工作站站长
成立应急分队
组 长:祁西杰 毛雅斌
成 员:各社区主任
应急分队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认真落实自己的职责,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2、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辖区的稳定和安全。
3、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缓不宜急”的指导思想,进行诚恳的说服教育,讲明政策,摆明道理。
4、坚持情况报告制度。各社区要在每天下午4时之前,将当天情况报办事处平安建设中心,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联系电话:67363965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为维护我辖区的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我辖区稳定工作严峻形势,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三、 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
四、 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影响辖区稳定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三、具体措施
为切实加强辖区稳定工作的领导,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街道办事处成立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领导组和应急分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理。
成立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东甫 街道党工委书记
侯慧芳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祁西杰 党工委副书记
白宏波 副主任
成 员:耿国玉 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曹 芳 百花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保森 碧沙岗社区工作站站长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国军 颍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马 新 邮电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范小望 林山寨社区工作站站长
靳小莉 工业高专社区工作站站长
李 斐 一中社区工作站站长
牧永杰 工程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吴瑞丽 工人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巧峰 技师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工作站站长
成立应急分队
组 长:祁西杰 白宏波
成 员:各社区主任
应急分队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牌号为豫A8282、豫AJ319的车辆为应急专用车辆。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认真落实自己的职责,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2、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辖区的稳定和安全。
3、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缓不宜急”的指导思想,进行诚恳的说服教育,讲明政策,摆明道理。
4、坚持情况报告制度。非常时期各社区要在每天下午5时之前,将当天情况报办事处平安建设中心,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联系电话:67363965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维护我辖区的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我辖区信访、稳定工作严峻形势,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五、 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
六、 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赴京非访,确保不发生市以上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影响辖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具体措施
为切实加强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应急分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理。
成立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东甫 街道党工委书记
侯慧芳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祁西杰 党工委副书记
白宏波 副主任
成 员:耿国玉 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曹 芳 百花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保森 碧沙岗社区工作站站长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国军 颍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马 新 邮电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范小望 林山寨社区工作站站长
靳小莉 工业高专社区工作站站长
李 斐 一中社区工作站站长
牧永杰 工程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吴瑞丽 工人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巧峰 技师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工作站站长
成立应急分队
组 长:祁西杰 白宏波
成 员:各社区主任
应急分队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认真落实自己的职责,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2、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辖区的稳定和安全。
3、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缓不宜急”的指导思想,进行诚恳的说服教育,讲明政策,摆明道理。
4、坚持情况报告制度。各社区要在每天下午4时之前,将当天情况报办事处平安建设中心,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联系电话:67363965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办事处安监办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各社区、村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办事处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灾难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讨论》、《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Ⅳ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Ⅳ级(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本预案等级为Ⅳ(一般)级。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安监办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主要职责:
组 长: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
成 员:安监办,各社区、村主任及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
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由安监办统一领导并具体指挥协调。
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办事处安监办、办事处有关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担任。
办事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71-67363900
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371-67363967 2.1.1办事处生产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全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统一规划全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3)业务上接受区安委会的指导,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建议或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调集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镇增援。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 办事处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办事处安监办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编制和管理办事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全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6)协调办事处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应急救援工作。
(7)办事处安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作为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指挥机构。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重大事故和发生较大或一般事故的,应及时请区政府和区安全委员会。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由区安会会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危及程度,组建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救、治安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若干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兵把关,各司其职,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2.3应急体系框架描述
由办事处安监办,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机构,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辖区内相应的应急资源,共同构成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事故灾难发生后,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委会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3.1.1预测
(1)办事处各辖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2)办事处安监办应当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办事处安监办应当及时通报有关社区、村委会,必要时上报区安委会。
3.1.2接警、报警
(1)办事处安监办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平台,接收各成员单位、社区、村委会、企业报送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2)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办事处安监办24小时值班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3.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②事故类型;
③事故基本情况。主要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抢险情况、救护情况、财产损失、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现场指挥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④预计事故事态发展情况;
⑤需要支援的项目。
(4)办事处安监办接到辖区外对本辖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通报后,及时向区安委会报告,并通报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5)办事处安监办和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交流及通报制度,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6)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对于一些比较敏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办事处安监办及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3.1.3 预警
(1)办事处安监办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或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确认各种来源信息是否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初步确定预警的范围,做出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初步建议,并及时将有关预测结果区安委会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区安委会建议做出事故预警决定。
①重大以上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②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
③其他辖区发生的事故灾难有可能影响本辖区的;
④下一级事故发生后,事故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
⑤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2)当办事处安监办作出预警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作出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有关的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当进入待命状态。办事处安监办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做好各项预警工作。
(3)可能导致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因素已经消失,由办事处安监办向成员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4)办事处安监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本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决定向区安委会报告。
(5)办事处安监办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警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委会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4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理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办事处安监办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一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事发地的办事处安监办启动相关预案,由办事处安监办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2 分级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在办事处安监办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指挥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3)迅速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区安委会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工作,及时、主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4 基本响应
办事处安监办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监测、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办事处安监办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突发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
(2)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当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3)医疗救护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为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致伤、致残、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各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群众的疏散和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③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④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⑤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办事处安监办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8)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
救援工作。
超出办事处安监办处置能力时,应向区安委会申请调度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9)现场应急结束
通过应急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情况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停止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并报上级安委会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和指导突发事故灾难现场的消毒与疫病防治工作。
(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及时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总结备案
应急结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及时总结事故灾难抢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
事故抢救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5.3 事故调查
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5.3.1 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3)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质;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8)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保障措施
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救援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 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要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建立备份和应急保障措施。
(2)建立完善全办事处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6.2救援装备保障
(1)办事处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所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规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6.3应急队伍保障
(1)按照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西关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各社区、村企业要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的抢险救援队伍。
6.4 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物资供应;
(3)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疏散;
6.5治安维护
办事处安监办可以协调辖区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6人员防护
办事处安监办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宣传教育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企业与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各类教育机构要加强应对事故灾难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培训
组织社区、村、企业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课程纳入机关干部培训内容。
7附则
(一)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办事处安监办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二)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林山寨办事处安监办负责解释。
(三)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林山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特大、重大、一般突发火灾事故,重、特大抢险救援事故。
三、基本原则
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参与。所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在林山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街道内消防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在消防灭火救援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三)逐级负责,妥善处置。灾害事故处置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
(四)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做好经常性防护、管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五)坚决禁止组织动用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扑救火灾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林山寨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各社区、村主任及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办。消防安全应急队伍成员名单附后。
办事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71-67363900
消防安全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0371-67363967
(二)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实行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检查和指导全街道安全防火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做好安全火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负责协调安全火灾抢险救援物资和给养物资的供应、运输及后勤保障工作。
党政办:负责协调消防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武装部:负责协调调动民兵预备役和应急分队参加安全火灾扑救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援现场的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资金保障。
平安中心:负责救援及妥善处理事故后期群众信访问题。
社事办:负责组织疏散火场附近居民,做好灾民救济工作。
各社区(村)要建立一支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并配备灭火设备及车辆等设施,应急分队人员要保证素质和年龄结构。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最先发现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要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灾害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展态势、现场的灭火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已知的情况先报,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灾害事故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
(二)应急响应。
对于事态扩大,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现有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发展形势的特大火灾事故,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消防大队及区政府值班室报告情况,请求增援。
(三)灭火救援行动
1、坚持“救人第一”。在火灾事故中,当有人被困或受到威胁时,要及时派出若干个救人小组进行抢救。要根据灾害事故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迅速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火灾事故侦察。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要派出若干个侦察小组立即组织火灾事故侦察,主要查明以下情况:火灾事故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物质,及这些物质的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的程度;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的特点、毗邻建筑的状况等;火灾事故现场的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故现场的周边情况。
3、灭火救援分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灭火救援任务分工,发布相关命令,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
4、力量部署。领导小组根据现场的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员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地方;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面;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需要部署力量的其他方面。
5、现场供水。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地保证灾害事故现场的供水。
6、火场清理。火灾扑灭后,火场上残留的少量余火必须彻底清理干净,防止复燃,经消防大队指挥员亲自验收合格后,清理火场的队伍才能分批撤离火场。同时选派足够的人员,在清理后的火场继续看守,确保不会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火场。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统一指挥。各社区(村)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宿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缺岗、漏岗,确保值班电话随时接听。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予以处置,对因迟报、漏报、瞒报有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协作,迅速行动。当发生特大、重大火灾事故时,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后,根据火灾事故等级调集相应力量到场参与处置,各增援力量要明确一名领导带队,迅速安排运载车辆,携带通信、照明、摄像等有关器材装备,按照命令要求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编入救援编队中,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合作,互通信息,积极协同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可根据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调整,修订和调整时,以最后修订和调整的预案条文为准。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林山寨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附件:
林山寨街道
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侯慧芳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李明展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成 员: 许 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亚楠 党政办主任
何 黎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郭娜娜 网格办主任
耿国玉 平安中心主任
赵 炜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吴彬彬 商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魏 波 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
田兴涛 税源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松涛 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宇超 老城区改造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春艳 财政所所长
杨 珺 伊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李文梅 百花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保森 碧沙岗社区工作站站长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国军 颍河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马 新 邮电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范小望 林山寨社区工作站站长
靳小莉 工业高专社区工作站站长
李 斐 一中社区工作站站长
牧永杰 工程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吴瑞丽 工人路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巧锋 技师学院社区工作站站长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工作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分队:
队长:许 蕾 安监办主任
队员:赵 炜 王松涛 王国军 耿国玉
王宇超 李 斐 王均喜 杨晓阁
魏 波 赵 峰 程文忠 王保森
郭新果 郭云超 张明伦 程文忠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处置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加强演练、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原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一)食品安全事故解释。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加工、运输、存储、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造成人身疾病、伤亡或者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的情况。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辖区,给大众食品安全带来危害的。
2. 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 上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4. 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或者散发性食物中毒等。
三、应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
组 长:侯慧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郭建平 办事处副主任
李 宁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松涛 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主任
王保森 碧沙岗社区主任
罗巧峰 技师学院社区主任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主任
牧永杰 工程学院社区主任
曹 芳 百花社区主任
李 斐 一中社区主任
马 新 邮电院社区主任
吴瑞丽 工人路社区主任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主任
范小望 林山寨社区主任
靳小莉 工业高专社区主任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办实事主任由王松涛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核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5)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和修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3)及时对各部门、各社区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现与报告
(一)信息来源。
1. 社区信息员及辖区单位人员报告。
2. 上级部门通知。
3. 相关部门通报。
4. 媒体披露。
5. 群众举报。
6. 领导批办。
7. 检查发现。
8. 其他来源。
(二)事故报告。
1. 街道办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
2. 在搞好宣传,掌握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发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苗头后,应于30分钟内向街道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一线监管人员应于2小时内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总指挥。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一线监管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从发生到报告,不超过30分钟。
(三)报告内容。
1.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
2. 初次报告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同时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 阶段性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 总结性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 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发生地责任人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控制好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为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准备。
2. 应急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与规模,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二)启动应急响应。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情况,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 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迅速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2. 各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三)调查处置。
1. 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当迅速对现场可疑人员采取控制措施,对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他有关设备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查封扣押或控制措施。
2. 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部门立即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做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通报事故真相。
3. 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四)维稳疏导。
1.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急指挥部要协调有关部门圈定事故发生范围,保护好现场,避免群众接触危害源。
2. 参与处置人员要及时做好群众疏导工作,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控制好事态,尽量缩小事态和影响范围,尽快恢复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应急保障。
1. 应急指挥部及各相关部门应当24小时通讯畅通。
2. 应急指挥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物资保障。
六、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危险因素或者隐患消除后,由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七、后期处置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失效,针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调查报告及时上报。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统一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对外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八、其他
(一)本《预案》是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社区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街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三)此预案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如需变动或更新,由该办公室组织适时进行评审和备案。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加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保障。
(二)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我辖区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街道环保系统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力争把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的。
5、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贮、销售、使用过程中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的.
6、危险废弃物在处置、贮存、运输过程中因非正常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
7、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引起纠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8、其它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一指挥,分级响应,运转高效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达到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警,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林山寨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主管工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及区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郑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环境污染事件处理,组织对污染事件进行评估、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
三、应急准备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做到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平时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模拟演 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应急队伍,为处置污染事件提供保证。
四、应急响应程序及相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7363937,受理群众报警和上级通报、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负责进行核实,并通知带班领导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初步分析判断事件情况,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直接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若确定启动预案,对应急办公室下达启动指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应急办公室通知各相关科室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指挥部和应急人员之间的联络工作。
(三)应急人员在现场初步查明发生的原因,污染种类、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后,提出处置方案,在1小时内上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对于有毒、有害污染物可能造成大气和水污染的,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居民,采取防护或撤离等措施,必要时由市局召集相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向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
五、后期处理
(一)现场的后期处理
1、协助有关单位对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2、参与对造成污染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3、监管相关部门对污染现场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包括核 、化学、病源微生物)等。
(二)应急过程评价
应急领导小组参与区应急指挥部组织的事件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包括:
1、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过程纪录
2、各应急专业应急队伍的总结
3、应急领导小组掌握的应急过程情况
4、环境应急处置的实际效果
5、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公众反映等
(三)应急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负责编制环境应急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环境事故等级
2、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5、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响应程序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6、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是否正确、及时
7、好的做法、措施或存在的问题、漏洞
8、需要得出的其它结论等
事故总结应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完成,并及时上报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四)修订预案
根据实战经验,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