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形势,做好全县服务业经济形势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全县服务业体制改革政策、意见,指导各种类型服务业深化改革;负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重大问题。
具体职责:
1.做好全县服务业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全县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3.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服务业体制和机制改革;
4.协调服务业七大产业相关牵头单位全面推进全县服务业的发展;
5.协调解决全县服务业存在矛盾及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服务业的发展工作;
6.负责筛选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统筹安排县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和服务业集聚区专项资金;
7.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各种类型服务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和新型营销方式;
8.负责推进全县服务业产业规模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工作;
10.按规定权限,办理服务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