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产的批复

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127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炭
文    号:登煤重组办〔2015〕17号成文日期:2015-03-17发布日期:2015-03-17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产的批复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日收到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产验收申请后,按照《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3号)和《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地方主体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登煤重组办〔2015〕6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2015年3月17日,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鑫煤业)进行了复产验收,根据现场验收结果,具备复产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君鑫煤业复产。为确保复产后煤矿安全作业,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1 4”工作法,恪守安全“红线”,坚决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战。

二、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君鑫煤业严格执行“两采一准”、“开工许可”、“异常信息处置”及“过程控制”等制度,继续巩固、提升“163”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三、君鑫煤业要严格按照备案地点作业,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60人,零点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29人,未经备案地点严禁私自进行采掘作业。

四、矿井要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及地质勘探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双十条”规定,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好矿井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准确掌握煤层赋存情况。

五、矿井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落实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加大职业危害防控力度,杜绝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等现象。

六、加强矿井顶板、爆破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及“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七、加强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副立井、22采区西翼辅助回风下山提升管理及钢丝绳等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八、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超前防范、源头治理。

九、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要督促君鑫煤业严格按照批准的22采区(上段)设计及防突专项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突出矿井要求尽快完善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

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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