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水务局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6922/2015-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水务局关 键 词:通知,方案
文    号:登水字〔2015〕30号成文日期:2015-03-17发布日期:2015-03-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水务局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局直各科室、站、所、二级机构各单位:

2015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三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八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水利部确定2015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今年我市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护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浓厚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贯彻落实全市水务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水务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全民的水危机意识和水法制观念。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5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Water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15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人民日报》、《中国水利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省水利厅厅长王小平在《河南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郑州市政府副市长杨福平在《郑州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和郑州市水务局局长史传春在《大河报》上的答记者问。

2、3月22--28日在登封电视台晚间新闻前播放宣传标语。

3、在《登封时讯》上刊登水利工作专版,发表副市长马宏伟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署名文章,水务局局长刘超杰就如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答记者问,以及法律、法规,节水小知识等。

4、张贴主题宣传画,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行情况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果。

5、在局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群发手机短信。

6、3月22日上午8点30分在迎仙阁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摆设咨询台8个、宣传版面30块、发放宣传材料,增设彩虹门汽柱。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郑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等。

7、在城区繁华地段、重要商业区和公园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水法规公益广告,营造护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浓厚社会氛围。

8、组织宣传车辆,在全市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园、商场门口及各乡(镇)、区、办事处、工业园区进行为期一周的水法规宣传活动。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展开。

2、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现场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声势和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为确保此次纪念活动扎实有效展开,局成立宣传督查领导小组,工会主席范松瑞任组长,王育新、武雪凤、郭俊朝、陈润锋、王宏昌、任红敏、景东旭、王英聚、廖晓峰、胡丽民、吕建党、梅石柱为成员对各单位的宣传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4、有宣传车的单位和设咨询台单位要在3月22日上午8∶30前将宣传车、咨询台、宣传版面、宣传材料按照指定的位置落实到位。

 

附件:1、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2、设立咨询台及宣传车辆单位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纪念第二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八届“中国水周”

2、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3、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4、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5、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治水管水兴水护水

6、节水洁水,爱水护水

7、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8、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9、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10、山清水秀、河畅湖美、人水和谐

11、加强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

12、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3、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14、加强水环境治理,建设节水型家园

15、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6、开发水电清洁能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17、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兴水

18、加强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19、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附件2:

设立咨询台及宣传车辆单位:局机关、自来水公司、节水办、河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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