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路办事处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3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博学路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博文〔2015〕4号成文日期:2015-03-17发布日期:2015-03-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博学路办事处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通知

 

办事处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干部职工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办事处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人才,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良好氛围,使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心工作上来,为做好辖区经济社会经济更好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学习内容

1.纲领文件: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的文件精神;

2.领导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省、市、东区等相关领导重要讲话;

3.业务材料:与办事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材料。

三、学习方式

1.全办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安排领导班子或从党校、市直机关聘请专业人员来办讲解业务理论知识;适时以各科室的业务骨干为讲师,向全办干部职工介绍工作经验。

2.部门自主学习。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安排学习题目。干部职工在学习中进行交流讨论,共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个人自觉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要安排好自学时间,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会读书、勤思考、善实践,把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有效地转化为工作成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任要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好科室干部职工的学习活动,加大开展学习活动的力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促进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2.科学统筹安排。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学习时间,保证每周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五小时。干部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积极交流讨论,做到学而有用、学而有果。

3.强化考核检查。党组不定期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将检查情况作为评选先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附:博学路办事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计划(1—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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