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中原区社区工作站主要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134/2015-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中原民字〔2015〕16号成文日期:2015-03-18发布日期:2015-03-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中原区社区工作站主要职责》的通知按照中共中原区委《关于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进社区建设服务民生的意见》(中原发〔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中原区社区工作站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指导本辖区社区做好实施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共中原区委《关于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进社区建设服务民生的意见》(中原发〔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中原区社区工作站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指导本辖区社区做好实施工作。

     

                              


中原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8日



中原区社区工作站主要职责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社区工作站是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要坚持“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

(二)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

(三)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

(四)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五)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中原区社区工作站具体工作内容明细

 

一、社会福利与劳动保障

(一)对应社保工作

1、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报送、入户调查、公示工作,并登记备案。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

3、退休人员药费报销工作。

4、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5、协助社保所审核、监督、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6、搜集、报告社区就业岗位。

7、负责社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8、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服务。

9、协助处理劳动保障信访、监察、维权、统计等工作。

(二)对应民政工作

10、代理社区征地超转人员相关事宜的办理。

11、代理各类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助学申请等相关手续。

12、代理对享受低保人员进行初审、复审、公示相关事宜。

13、定期组织低保户进行公益劳动。

14、代理慈善捐助。

15、开具房屋租金减免证明。

16、代理老年优待证、优待卡的相关手续。

17、负责各年龄段老人登记、定期走访慰问各年龄段老人。

18、受理老龄服务事宜(安装120急救门铃申请等)。

19、组织专题募捐。

20、慰问军残、烈属、现役军人。

21、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救灾、救济、募捐等公益性活动,代收爱心捐赠款、物。

22、代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公示、复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等事宜。

23、负责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政策咨询。

24、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入户调查、公示,协助做好跨区检查工作。

(三)对应残疾人工作

25、协助相关部门为特殊家庭和弱势群体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社会救助和相关服务。

26、对申请办理残疾证进行受理。

27、免费发放残疾人康复器具。

28、办理残疾人康复器具租赁。

29、定期走访慰问残障人员。

30、办理重残补助。

31、办理无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疾病医疗保险、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助。

32、办理残疾人长期失业补助。

33、办理无固定收入重残无业生活补助。

34、办理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补助。

35、对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精神类药品补助进行受理。

(四)对应武装工作

36、协助开展社区征兵工作。

(五)对应社区服务工作

37、进行社区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登记,配合居委会组织安排志愿者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种公益性服务。

38、完善各类信息登记工作。

39、社区便民服务项目登记工作。

40、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家政服务、为老服务等15分钟生活服务圈的建设,方便居民生活。

(六)对应社区社会组织工作

41、培育和壮大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社区志愿服务类、慈善公益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的社会组织。

42、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法、按章、自主开展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二、人口计生与公共安全卫生

(一)对应卫生安全工作

43、配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居民卫生保健工作。

44、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社区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45、承担重大疫情与传染病防控工作。

4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调查,建立社区家庭健康档案。

(二)对应计生工作

47、负责计生相关政策业务咨询。

48、负责查验流动人口相关证明。

49、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孕检管理工作。

50、建立本市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卡片。

51、计生报表的填报工作。

52、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3、负责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存档。

54、代理独生子女父母相关证件、各类奖励和扶助金的办理、发放。

55、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及独生子女夭折家庭。

56、计生工作总结归档。

三、社区公共文化(对应文教工作)

57、定期更换科普宣传橱窗。

58、室外健身器材规划与建设。

59、室外健身器材日常巡视及报修。

60、社区文化活动室设置与建设。

6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6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国防、环保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63、社区公益电影放映。

64、协助开展检查监督音像制品、抑制盗版、假冒伪劣产品工作。

65、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借读手续证明。

66、紧急援助、救护献血工作。

四、社区环境环保(对应城管工作)

67、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各类绿色环保活动。

68、社区绿地、树木管理监督与报告。

69、城市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监督与报告。

70、协助做好人防工事及地下空间管理宣传。

71、发放、代售除四害药品、垃圾分类用品。

72、协助防震减灾宣传、演练。

73、协助开展除“四害”疫情监控、防治工作。

7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

五、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

(一)对应综治、消防工作

75、参与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协调组织,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

76、参与群防群治,维护社区治安,负责各类应急队伍的登记、培训、管理工作。

77、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工作。

78、协助做好限养、限放工作的宣传和检查。

7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和社区社会单位消防检查。

80、协助开展社区内交通安全整治。

81、协助做好养犬登记、管理工作。

(二)对应流管工作

8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对应安全工作

83、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协助开展社区社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

(四)对应司法工作

84、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

8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安置工作。

86、为有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居民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联系法律援助,开展法律维权工作。

87、开展法律服务(律师服务)。

88、开展公证宣传、公证服务。

六、社区综合事务

89、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90、为社区居民向政府部门咨询政策、办事手续。

91、负责社区人口、单位、设施等各类信息的统计、报送、管理和维护。

92、协助开展社区各类普查。

93、开展各类工作调研。

94、社区服务站工作、活动信息的采集报送。

95、负责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和管理,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信息共享。

96、负责服务站固定资产、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97、服务站事务公开工作。

98、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民主自治工作。

99、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居委会的监督和居民群众的评议。

100、承办政府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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