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2448/2015-0005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19 | 发布日期:2015-03-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3月15日,央视点名曝光呷哺呷哺、小肥羊等连锁火锅店用低廉价格的猪血冒充鸭血,部分街边麻辣烫所用鸭血甚至非法添加强致癌物甲醛。该现象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以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和政府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以鸭血制品、麻辣小食品、泡发食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居民聚居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种植养殖场所和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超市、大中型餐饮场所、小餐馆、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等为重点场所,持续开展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3月19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9日—3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本环节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26日—4月13日)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和职能部门作用,针对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大整改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4月14日—4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统一报市食安办汇总。市食安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食品安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对本环节专项行动各负其责。质监局按照“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查处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确保从源头杜绝无包装、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上市。工商局对我市超市、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销售比较集中的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对假冒伪劣无证食品及时进行查处。食药局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巡回检查力度,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及台帐登记等相关制度落实。商务局要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同时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农委要加强对豆芽等蔬菜农产品的监管,扩大监测品种范围和样本数量,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畜牧局要加强对养殖环节“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确保生鲜肉、生鲜乳、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标本兼治,抓好机制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