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新农合办公室关于确定中原区区、乡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302/2015-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中原合办〔2015〕3号成文日期:2015-03-16发布日期:2015-03-20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新农合办公室关于确定中原区区、乡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根据《郑州市中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原卫[2013]97号)文件的精神,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区新农合办公室对续签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审验,审验后确定须水卫生院等16家单位为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附件
  • 中原合办[2015]3号——中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关于确定中原区区、乡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