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2015年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索 引 号:750734572/2015-0004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政务
文    号:嵩办发〔2015〕55号成文日期:2015-03-20发布日期:2015-03-20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2015年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27个爱国卫生月,4月7日是第66个世界卫生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动员全处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重点

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围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评优评差、奖优罚劣工作机制,按照集中整治、重点突破、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市民树立健康卫生意识,养成健康卫生行为,全面完成各项爱国卫生水平。

    二、活动主题

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第66个世界卫生日活动主题:食品安全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做好爱国卫生月宣传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及宣传品(宣传内容包括: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知识),4月28日前上报活动简报2篇。

(二)组织开展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

按市政府要求,4月7日上午9:00在迎宾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以设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版面、医务人员现场义诊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深入开展病媒防制工作

结合灭蟑、春季灭鼠和灭越冬蚊蝇集中防制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动员、开展一场以“扫院子、清垃圾”为主要内容的搬家式大扫除,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各居委会(村)要结合实际,印发卫生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爱国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完善居民区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宣传长廊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在本辖区公共场所精心举办一次“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宣传活动。

(五)搞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加强国道、省道、市道、乡道、村道沿线及我处拆迁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理沿线两侧积存的垃圾,漂浮垃圾,治理废品收购站,清除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更新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治理乱搭、乱挂等现象。

    2.重点抓好居民区背街小巷道路、花池、绿化带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场所的垃圾清理工作,重点治理白色垃圾污染,治理乱倒垃圾现象。

3.开展单位,居民区庭院卫生整治活动。动员单位职工、市民,打扫庭院卫生,清除垃圾、污物、杂物,清理楼道、车库内乱堆乱放垃圾污物等,全面治理违规张贴和乱涂乱画行为。整顿居民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完善防鼠、防蝇等设施。

(六)开展全民义务卫生大扫除活动

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居民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清运积存垃圾,完善居民区垃圾收集设施,投放垃圾桶,集中治理居民区环境卫生,动员市民大搞房前屋后、居室、厨房、厕所卫生,对楼院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动员环卫工人,尽职尽责,搞好环卫工作。

    (七)更新改造居民区健康教育和居民区商务信息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搞好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名副职具体主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爱国卫生月宣传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使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有计划、有行动、有落实、有成效。

    (二)各社区居委(村)要在辖区人员密集区悬挂横幅、做好宣传,每个单位横幅不低于二条(宣传口号附后)。

    (三)各网格长要结合居委会(村)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排查活动,每周至少上报5条关于卫生差的信息。

    (四)评优评差。居民区卫生评优评差,办事处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登封市城乡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分类检查评比,评出最优(差)居委会两个、最优(差)背街小巷4条。

    (五)奖惩办法。活动结束后,进行一次汇总考核,评出流动红(黑)旗单位,对授予流动红旗单位的支部书记、主任、主管副职向全处通报表彰,并作为居委会年终工作的加分依据;对授予黑旗单位的支部书记、主任、主管副职各记过错一次,要在办事处总结大会上做书面检查,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并作为居委会年终工作的减分依据。

    (六)搞好督导、确保成效。为保证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及时推广先进经验,保证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办事处督查室及市爱卫办将随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七)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随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办事处爱卫办。

    (八)5月5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总结报办事处爱卫办办公室。联系电话:628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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