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7143/2015-000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学前教育
文    号:惠政文〔2015〕27号成文日期:2015-03-19发布日期:2015-03-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惠政文〔2015〕27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惠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9日


惠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二〔2014〕968号)要求,结合惠济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我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全区注册幼儿园共计80所,公办幼儿园3所,集体办园4所,民办幼儿园73所。其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25%;基本达标幼儿园4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5%。

80所注册幼儿园分布情况为:新城街道10所(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9所民办幼儿园);老鸦陈街道11所(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10所民办幼儿园);大河路街道3所(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花园口镇10所(其中6所民办幼儿园、4所集体幼儿园);长兴路街道23所,刘寨街道7所,迎宾路街道7所和古荥镇9所,均为民办幼儿园。

全区未注册幼儿园共计49所,主要分布在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城中村,生源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在园幼儿数及分布情况

全区在园幼儿共计13680人,其中城区11417人,农村2263人。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共计8071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9%。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一年毛入园率 96 %。

(三)园长及师资队伍情况

全区注册幼儿园共有园长80人,持证上岗率90%。专任幼儿教师1164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805人,占教师总数的69.2%。专任幼儿教师中,本科学历112人,占教师总数的10%;大专学历438人,占教师总数的38%;中专或高中学历614人,占教师总数的52%。

(四)学前教育投入情况

据统计,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1-2013年)期间,对全区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共计12697万元,其中政府投入6394万元,占50.4%;社会力量投入6303万元,占49.6%。

(五)学龄前儿童变化情况及需求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2014-2016年间,全区0-3岁人口数每年递增2000人左右,3-5岁适龄人口数浮动不大。

二、发展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4-2016年,我区学前教育的总体目标为: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更加规范有序,办园水平稳步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断提升,实现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内拥有1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目标。

(二)具体目标及任务

1.学前三年入园方面

2014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7%;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2014年达到60%,2015年达到70%,2016年达到85%。

2.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需求量预估和区域建设的不断加快,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解决新建住宅区无配套幼儿园或配套幼儿园规模不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困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2014-2016年间,在刘寨街道、老鸦陈街道、迎宾路街道和新城街道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8所公办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园原则积极接收辖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3.公办幼儿园建设方面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2014年,在老鸦陈街道、刘寨街道、迎宾路街道共计启动4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2015年,在老鸦陈街道、迎宾路街道、新城街道共计启动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2016年,在迎宾路街道启动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

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方面

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赋予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地位,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 制定合理的准入制度和收费制度,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表彰与奖励,重点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将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资金和每年根据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专项财政奖补资金严格落实执行,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方面,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二是严格监督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执行收费公示和票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定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三是结对共建提高办园质量。秉承“结对帮扶,以强带弱”理念,根据属地原则,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逐步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5.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按照公办幼儿园建设数量、班额,预计新增幼儿数量,结合“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2014年新增教师45人,2015年将新增教师100人,2016年将新增教师86人,其中在编教师数量每年增加10人左右。强化师资培训建设,优化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机制,通过学历进修、培训学习,提高教师素质,使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0%,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人数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72%,园长持证上岗率和教师业务培训率均达到100%。

6.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方面

(1)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规范幼儿一日常规活动,防止小学化倾向。

(2)按照日常管理与年度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3)加强对幼儿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4)实行幼儿园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认真遵循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积极做好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

(5)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在幼儿园教师培养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把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形式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6)健全园际之间交流帮扶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薄弱园所的辐射力度,深入实施幼儿园之间的合作交流,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7)加强对幼儿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继续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使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8)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加强幼儿园园舍安全检查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预防。根据幼儿特点和确保安全的需要,倡导就近入园。加强幼儿的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一是依据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和条件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二是支持引导事业单位创办幼儿园;三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四是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进一步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特别是对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逐步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科研制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促进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条件保障

通过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改善条件,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启动幼儿园新建工程、幼儿资助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等学前教育三项工程。

1.新建幼儿园工程。

2014-2016年,预计投入资金13180万元新建8所公办幼儿园,使公办幼儿园新增81个教学班。

2.学前教育资助工程。

继续完善学前教育券补贴和学前贫困资助政策,让更多的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享受到政府的惠民资助。

3.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

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强化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幼儿教师师资供给,每年计划安排培训经费20万元,专项用于学前教师的业务提升,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素质。

(三)联动管理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区教体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区编办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编制。

区财政局要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经费投入到位。

区发改统计局要加大幼儿园的发展建设力度,并会同财政局和教体局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区城建局、规划分局、教体局和国土局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人社局要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区综治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规范管理,进一步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区卫生局要做好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

区民政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其他方面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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