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05303369/2015-0008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通知公告
文    号:宣政〔2015〕18号成文日期:2015-03-24发布日期:2015-03-24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为推动我镇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登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登办〔2014〕35号)文件精神,发挥体育工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4年底,全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3680多人,占总人口15.3%,老龄化问题已逐渐凸显。近年来,我镇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把建立老年体协组织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全面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拓宽思路,明确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发展方向

总体原则:党政主导,社会参与;任务引领,稳步推进;围绕中心,重在服务;立足实际,注重创新;目标管理,确保实效。

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动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向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延伸;二是进一步完善健身场地设施。把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三是进一步抓好健身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质量,推动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网格化、科学化、常态化;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动员更多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三、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老年人体育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和服务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帮助老年人增进健康、丰富生活的桥梁和纽带,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推动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的建设。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体育工作“四纳入”(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四有四落实”(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活动,办公地点落实、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落实、指导评估落实)。

(二)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改善基层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条件,逐步建立完善镇区、行政村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及站点。围绕满足我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集中建设一处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活动设施,配套建设1-2个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室外多功能健身活动中心;继续完善健身园和农村“一场两台”等体育设施。建立中小学体育场向老年人免费开放联动机制,力争通过3年时间,按照调研、试点和普及推广的步骤,真正实现我镇中小学校体育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免费开放。要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费用。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按照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康、重在快乐的原则,注重体育与文化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开展好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训练和比赛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每年充分利用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等节假日,开展适宜老年人特点、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广大老年人进行科学健身。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权责统一,完善考评机制。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建立考评机制。详细制定老年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评分细则,严格考评纪律,每年定期组织指导、评估、考评,使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促进老年人体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保障经费支持,鼓励社会捐赠。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出,预算支出与老年人口递增、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

(三)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村情小报、网站、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开办老年人科学健身讲堂,加大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更多的老年人自觉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坚持先进引领、典型带动,在老年体育工作各个领域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营造遵守助老、崇尚健身的良好氛围。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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