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111/2015-0001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18 | 发布日期:2015-03-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四)组织、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内外交流、经贸洽谈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来信、来访及投诉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
(六)指导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运作工作。
(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