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87/2015-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旅〔2015〕13号 | 成文日期:2015-03-24 | 发布日期:2015-03-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行社旅游包租车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客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旅游客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7号)要求,在全市旅行社开展规范旅游包车安全集中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次集中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郑州市旅游局成立旅行社规范旅游包租车集中安全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郑州市副局长薛宝霞担任,副组长由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分管旅游安全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类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工作。
二、活动时间
从3月27日至4月8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集中安全检查采取旅行社自查自纠、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普查和市旅游局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旅行社是否依法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协议;协议是否规范、是否注明各自安全责任;
(二)发团前,旅行社是否对带团导游(领队)进行安全事项提示,签发《安全事项告知书》。导游(领队)在发团前是否按照要求核对车辆是否是协议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其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车辆的行车证、线路牌、维修保养卡以及车辆确认单是否齐全真实,做好一车一确认核实工作;
(三)导游(领队)是否在行车途中提醒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是否定时向旅行社报告团队安全状况;如遇特殊情况是否能够按照旅行社安全应急预案的程序进行工作等。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集中检查活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检查,确保“五一”假日前夕各项旅游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旅行社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规范旅行社旅游包租车安全工作,积极配合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的旅游包租车客运安全整治行动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辖区旅行社自查自纠及排查检查工作,4月9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备案登记表一并上报到市旅游局监管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春香 电话:67188103
传 真:67188039 邮箱:zzlyaq@163.com
附件:1.郑州市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旅游公司一览表
2.旅行社包租车检查备案登记表
2015年3月24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