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3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明确郑东新区管委会水务局职责的通知 | |
文 号:郑东办〔2015〕20号 | 成文日期:2015-03-24 | 发布日期:2015-03-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编制委员会关于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立水务局的批复》(郑编[2014]15号)精神,结合郑东新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水务局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区水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拟定全区水量供求计划,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负责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三、负责郑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工作,对河、湖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郑东新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区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贯彻落实移民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七、负责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