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 索引号:005252274/2015-00205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计委
  •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要点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3-27
  • 发布日期:2015-03-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思路是:围绕“融合发展、规范提升、务实高效、开放创新”,积极探索“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提高综合管理率;深化培育“十类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努力开创“为民、效能、公平、和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局面。

    一、主要目标

    坚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统筹管理,完成省定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目标,全员流动人口以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登记建档率均达到90%以上,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服务对象协查信息反馈率、跨省育龄妇女待办事宜、信息发送接收率(避孕节育信息、一孩生育信息接收)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落实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率

    全市各级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率。今年3、9月份为全市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核查月,各县(市、区)要搞好业务培训,结合春、秋季集中服务活动,指导帮助基层认真排查、及时登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更系统中流动人口信息,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率。

    乡(镇、街道)认真落实1、4、7、10月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按规定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主动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街道)建立联系,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通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免费康检率达到100%。建立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登记簿、《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存根、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和《婚育证明》申请表、统计报表等档案,及时查验辖区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

    村(社区)坚持每月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登记并采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掌握流动人口变化情况,及时录入、变更系统中流动人口信息,积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表和其他服务情况记载资料建档工作。

    (二)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卫办流管发〔2013〕3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流管发〔2014〕82号)和《郑州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郑人口〔2014〕15号)。深化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做好便民维权服务工作。创建流动人口地图式定位责任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服务处所及联系方式,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奖励优待、关怀照顾等各项服务。各县(市、区)要督促乡(镇、街道)公示均等化服务项目,健全均等化服务档案,确保均等化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深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坚持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不断提高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着力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

    继续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3〕37号)要求,深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各县(市、区)要提高对“十类典型” 培育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所有培育单位应及时与卫生计生部门互通流动人口信息,结合行业优势,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四)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严把信息采集关、审核关和报送关,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完成国家卫计委安排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任务。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网络化协作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信息核查、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对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定期通报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录入、变更、完善数据库信息,提高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率。二是深化网络化协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证件网上办理工作,大力推进《婚育证明》网上办理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坚持流出、流入地落实信息交互职责,积极提交协查信息,通报服务情况,按时反馈协查请求,在保证重点对象协查、信息反馈率和网络化协作信息通报接收率提升的同时,根据交互的信息及时为流动人口落实相应的服务措施,使信息交互与服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三是试点推广读卡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改变落后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方式,计划在2015年使用读卡器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解决基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难问题。利用市本级年度流动人口工作经费集中采购读卡器,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都市村庄、商(市)场试点使用,并逐步推广全市。四是整合资源,提升效能。以卫生、计生机构合并为契机,深入调研,探索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整合片医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采集辖区居民信息的功能,完善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明确目标,完善流动人口考核方案

    坚持对我市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双向考核。组织人员,定期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通报。重点核查、监控产业集聚区、流动人口聚集的商(市)场、城乡结合部村、新建社区。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机制,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提高日常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的比例。

    (二)加强培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分管副主任及流管科长的培训,督促基层做好层级监管,层级培训,提高全员服务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基层流动人口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督促基层落实好流动人口信息月核查工作制度,及时变更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确保入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数据库信息质量。

    (三)加强部门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

    一是定期督促基层完善流动人口享受免费“优生促进工程”的具体办法,实现流动人口宣传教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奖励优待等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全覆盖。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提高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期督查,考核评估

    对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和“一盘棋”工作管理情况实行三条线考核:一是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和均等化服务的责任、措施、投入情况考核;二是对市直部门在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和均等化服务工作中部门联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和均等化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坚持定期督促各部门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五)严格落实流动人口信访查究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流动人口来信来访较多,意见较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实行“一票否决”。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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