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3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博学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考评方案及评分标准 | |
文 号:博文〔2015〕6号 | 成文日期:2015-03-30 | 发布日期:2015-03-30 |
体 裁:通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事处各部门、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管理工作,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完善综合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郑州市郑东新区2015年城乡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的总要求,以数字城管为平台、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全面提升博学路辖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力争通过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在全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中树立标杆。不断改进和创新综合考评的方式方法,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强化分管干部责任,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总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考评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日常监督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综合性工作(含组织机构、考评体系运行情况、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推广、配合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临时性工作等)、城管执法、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园林绿化、交通秩序、违法建设、建筑工地10项城市管理工作。(整治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重点项目按全市统一整治时序安排
重点项目整治贯穿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全过程,每年按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办公室要求对重点整治项目进行集中整治。
四、评分体系、标准和评分方式
1.评分体系:全辖区建立三方综合考评体系,办事处城考办、纪检监察室、长效办负责对各网格、责任部门实施考评;抽调固定人员,组织实施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
2.评分标准:办事处城考办每月组织一次成绩汇总,办事处城考办明察暗访检查成绩占40%,纪检监察室、长效办考核办事处各相关网格、责任部门各占25%,务虚材料报送等工作成绩占10%。
3.评分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由办事处城考办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形式,每月对所有考评对象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各考评组织要准时上报考评结果作为考评重要依据,办事处城考办工作人员每日进行网格式现场检查。
五、任务分工
(一) 城管执法
1.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完善。
2.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现象。
3.案件办理情况有记录,台账及整改落实情况详细。
4.能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区违法违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执法热线24小时开通,队员执勤时举止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二)市政设施
1.车行道路面平整,无坑槽、脱皮、松散、油包、沉陷、啃边、波浪等病害。
2.人行道、地下通道道板平顺,无沉陷、缺块、错台、松散等病害。
3.侧石、边石、隔离墩栏等附属设施功能完好,无严重损坏、缺失,盲道平整、缝宽均匀,道板无沉陷、松动、脱落、裂缝、缺块、残块等病害现象。
4.桥梁人行道无开裂、断裂、缺损,栏杆松动、撞坏、锈蚀和变形等病害,排水管道无积泥障碍、排水无堵塞现象,设施完好率达到95%。
5.窨井盖有明显标识,井盖沉降、凸起路面不得超过75px,无缺失、开裂、位移、翻转等情况。
6.箱体设置规范合理,外观干净整洁,公共休闲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
7.线杆、支架安全牢固,无废弃线杆。架空线缆捆扎整齐规范,灯具设施规整,无歪斜、松动、缺损。
8.路灯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和脱离灯座吊挂现象。城市主干道、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含公园、游园、河道等)明灯率达到97%;次干道、背街小巷明灯率达到95%。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三)市容市貌
1.严禁区无占道经营,严控区无占道经营摊群3个以上,规范区占道经营规范有序,无私搭简易棚,无乱丢垃圾。
2.修、洗车行必须在室内经营,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或污染路面。禁止利用机动车辆作为载体从事占道经营。
3.早、夜市占道经营经审查备案且不得设置于主、次干道。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积水等。
4.施工临时占道经审批备案。占道施工三面设置蓝色封闭式围挡铁皮,高度不低于1.8m,侧面留出安全通道,保证施工现场正面全封闭。
5.防围设置安全牢固,围挡外严禁堆放物料。施工单位必按照批准的面积、范围占用,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压盲道、超期占用或擅自改变占用性质。
6.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占道项目公示牌,工地施工完毕后做到场清地平。
7.道路两侧和其它公共空间内的树木、护栏、电线杆、线缆、路名牌等设施上无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办事处
(四)环境卫生
1.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有专人管理公厕。公厕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上墙;标识、标牌齐全、醒目,指示准确;附属设施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按规定时间开放。
2.垃圾转运站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上墙;标识、标牌齐全、醒目;附属设施整洁,功能完好;内部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垃圾池外无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无乱堆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进、出站登记及时、准确,站外排队车辆不得超过5辆。
3.废物箱设置间距符合标准。外观完好,干净整洁,无破损、缺失,垃圾无满溢、散落。每天清掏,定时清洗。
4.道路保洁作业避开交通高峰期,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第一次清扫作业,夏季(4月-10月)6:00前完成,冬季(11月-次年3月)7:0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作业,在下午上班前完成。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5.犬只普查登记率、办证(年检)率、违规犬处置率、违规遛犬率和违规养犬集中查处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每户居民只
准养1只犬,禁止饲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34种烈性犬和身高超过55厘米的大型犬。严格遵守个人携犬出户8条规定。
6.路面见本色,无浮土、积水,无垃圾积存,无砖瓦石块,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花坛周边、墙角、窨井及雨污水井井口、废物箱周边干净整洁,地面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五)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
1.公共信息栏内中的公共信息要整齐规范,内容健康、合法,符合道德规范。布局规范合理,不得占压盲道,不得影响交通。严禁在公共信息栏以外张贴小广告(城市牛皮癣)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非法小广告。
2.单体广告总高度不得超过10m,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其高度的2倍。设置于道路红线以外,不得违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设施和各种管网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交通。
3.建(构)筑物附属广告应与建(构)筑物立面相协调,广告四周不得超出建(构)筑物外轮廓线,垂直方向突出附着面距离不宜大于0.5m。贴附于建(构)筑物立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单个广告面积,在商业区域内宜小于100㎡,商业区域外宜小于50㎡;建(构)筑物同一立面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面积的30%。
4.城市箱体上设置广告,大小与箱体相协调,不得在箱体顶部设置,邮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上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依附路灯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5.公共设施的顶部禁止设置户外广告,道路上空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6.公交站牌、路名牌、消防栓、出租车停靠站招牌等设施5m范围之内禁止设置独立式户外广告。
7.公共空间内禁止使用软体条幅、拱门、气柱、刀旗、彩带等方式从事商业广告活动。
8.门头牌匾用字规范,符合政府要求,商业牌匾的灯光照明设施设置在门头牌匾范围之内,严禁乱挂、乱设置和安装霓虹灯和照明设施。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六)园林绿化
1.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带、生态廊道、城市出入市口绿化无缺株、死株、残株现象。
2.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带、生态廊道内无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现象。
3.公园内公厕正常开放,果皮箱设置规范、整洁。公园、游园、广场、生态廊道内健身器材、景观、座椅等公共设施无破旧
损坏。路面无破损、无坑洼。
4.公园、游园、广场、生态廊道内各类标牌、标示配置齐全,设置规范、无残缺。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七)交通秩序
1.机动车无乱停乱放,主干道、重点区域、公共停车场周边300m范围内无违法停车。
2.非机动车停放有专一区域,标志标线清晰,施划符合国标,无占压盲道和影响交通现象。
3.非机动车在指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信号灯、隔离设施等能够正常使用,道路标志、标线及时设置,非机动车、行人无闯红灯现象和行走快车道现象。
4.停车场内车辆停放规范,环境整洁;停车场辅助标志公示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P字牌、辅助标志下沿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3m-2.5m。
5.停车场消防、安全、水电、照明、通风、环卫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好,无破损、缺失。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清晰,施划符合标准。主干道无路内停车位,无占压盲道和影响交通现象。
牵头单位:综治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八)违法建设
1.及时发现、查处新建违法建设。
2.收到举报、投诉违法建设情况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入现场调查。
牵头单位:土地所(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九)建筑工地
1.工地出入口设大门,大门上端设门头,并在门头设置企业及工程标示,大门周围卫生整洁,无泥土、垃圾等。
2.工地出入口路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宽度不得低于工地大门宽度,并与场区道路相连接。
3.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
4.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沿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5m。围挡使用硬质材料,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
5.施工围挡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缺失、乱贴乱画。主体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牢固、整齐美观,封闭高度符合要求,无破损、缺失。
6.脚手架的立杆和横杆涂刷黄色油漆,所有剪刀撑和临边防护栏杆涂刷黄、黑相间油漆,脚手架搭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加
工区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没有产生泥土和扬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
9.运输车辆外观干净整洁,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污损号牌,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渣土飞扬、洒落、流溢。运输车辆持双向登记卡,在指定位置倾倒,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
10.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置,对有毒有害垃圾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做到日产日清。
11.工地规章制度健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厕所、浴室、门卫室使用环保型钢板房,禁止利用在建工程兼作办公、生活临时用房,临建设施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牵头单位:土地所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城市管理办公室、办事处各相关网格
六、保障措施
(一)定岗定责,完善管理。为保证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顺利推进,办事处城考办要做好日常管理、上级检查评比、领导批示件、媒体曝光、市民反映等问题的处置工作,做好临时性工作的综合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接到东区数字化案件要及时联系网格,及时处理案件问题,并在处理时间内将问题处理结果回馈东区数字化管理中心。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事处城考办、纪检办、长效办、数字化信息平台、工作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市考评内容,根据东区新形式和特色,及时对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制定相应的城乡管理考评方案及评分标准。各级考评人员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考评标准,严守考评纪律。办事处城考办考核结果都要在每月城考会议上公开。
(三)加强沟通,分工明确。各部门要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科学组织实施,合理确定各级考核结果。严格实行城乡管理综合考评考核公示制度,每月、每季度在办事处公示各责任单位城乡管理综合考评考核结果。
(四)强化落实,效能问责。办事处城考办要做好日常检查督导工作,督促责任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的下发督查通报,如果仍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
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艳让 党工委书记
白二庆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正伟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张彦军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业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远会前 纪检监察室主任
方 璐 武装部部长
刘建坡 工会主席
杨 涛 劳保所所长
马汉君 执法局博学路中队队长
成 员:秦广聚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继昌 人大政协办公室主任
尚柏花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王俊丽 财政所所长
吴拴霞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副所长
李书广 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
梁金涛 土地所所长
朱恒涛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刘宏生 卫生监督站站长
平江惠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李 永 民政所所长
吴 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超 城市管理整治提升办公室主任
赵志刚 综治办公室主任
欧阳红涛 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荣军 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吴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