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192/2015-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北办〔2015〕12号 | 成文日期:2015-04-02 | 发布日期:2015-04-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4-02 | 废止日期:2015-12-31 |
关于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搞好辖区地震应急工作,使街道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管政办〔2014〕1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机构设置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辖区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和十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二、工作职责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办事处组织员担任。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三)、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治安保卫组组长和由分管纪检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办。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积极协调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四)、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医疗救护联疫组长由分管计生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生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配合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协调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五)、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交通运输组组长由负责城管的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城管科。
1、在临震应急期间,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六)、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七)、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供电保障组组长由负责安全办的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配合电力部门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配合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八)、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配合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九)、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抢险救灾组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武装部。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一)、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区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相关单位应在半小时内向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四、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六、临震应急反应
1、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物资。
4、配合电力部门保证供电的畅通。
5、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全辖区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七、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