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3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龙办文〔2015〕10号 | 成文日期:2015-04-08 | 发布日期:2015-04-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市政管理标段: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化,完善综合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并本着“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市政管理标段
二、考核内容
辖区内各社区、道路、集体土地以及上级、办事处下达的各类督查督办通知书、市民热线、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等。
三、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根据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并记、扣相应的分数。记、扣分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一)周检查:每周对各社区进行检查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各社区整改回复情况进行督察;
(二)月统计:每月初统计并通报上月各社区检查情况(统计内容包括办事处和上级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类责令整改通知书内问题及整改回复情况);
(三)季排序:根据各社区每月的统计情况,每季度按照考核办法进行一次排名;
(四)年考评:依照考核方案对各社区进行考核,并进行评优评先。
四、奖惩办法
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并排名。
1、对前两名进行通报表扬并评为优秀单位。
2、对最后一名进行通报批评。
五、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详见《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检查评分标准》。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