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096/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其他 | |
文 号:紫办〔2015〕8号 | 成文日期:2015-04-10 | 发布日期:2015-04-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社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乡镇办要尽快梳理建立完整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台账,注明每个项目的治理完成时限,治理完成时限最晚不能超过4月底。同时,工作台账中要分级明确责任人,确保实现每个工地有人管、每条街道有人管、每寸土地有人管、每名领导有分包”。经办事处研究,对全办辖区各类工地建立工作台账,分级明确责任人。同时,成立1个督导组,对全办辖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1.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责任分包表
2.管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