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5-0007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信息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重大项目 | |
文 号:上发改统〔2015〕23号 | 成文日期:2015-04-09 | 发布日期:2015-04-13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万谷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年产160套粮食烘干机项目节能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
二、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用电量约为158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折标合计约为194.18吨标准煤,计入上街区能源消费量。
三、你公司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表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合理布置生产工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加强能源管理。
(二)建筑物建设要达到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尽量利用自然采光,采用国家推广的新型建筑材料,合理利用新能源。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细则》(GB/T17167)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在项目投产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