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5-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服务,第一季度,工作通报,工作运行 | |
文 号:上行服〔2015〕12号 | 成文日期:2015-04-16 | 发布日期:2015-04-16 |
体 裁:通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第一季度,是我区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新的工作机制运行的第一个季度,整体上讲,各项工作及各项制度、机制运行正常、平稳,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积极按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组行政服务科,加强了人员配置,提高了各行政服务科的审批能力、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认真配合全市落实了“日清周结”工作机制,为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一季度,各行政服务科共受理审批项目44088件,办结44088件,办结率100%。审批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但仍旧有个别单位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员配备不到位,项目明进暗不进,审批权限明授暗不授,窗口形同虚设等问题,现将第一季度各行政服务科工作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
1.获得“红旗窗口”称号的行政服务科4个:
环保局行政服务科、民政局行政服务科、工商局行政服务科、房管中心行政服务科。
2.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工作人员10名:
马兆瑞、马瑞霞、吴秋霞、张辉、赵红、付亚萍、张坤、周文峰、安欢欢、王孝赞。
3.月度全勤的工作人员9名:
1月份:吴秋霞、刘佳辉。
2月份:张坤、付亚萍、安欢欢。
3月份:马兆瑞、马瑞霞、王孝赞、周文峰。
除以上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结合考勤情况、纪律情况、卫生情况、配合中心工作情况、业务受理情况等综合表现较好的行政服务科还有:交通局行政服务科、城管局行政服务科、质监局行政服务科、地税局行政服务科。
二、通报批评
1.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进驻不到位的4个:
食药监局行政服务科:一是未按《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街区分局关于调整行政服务科的通知》(郑上食药监〔2014〕7号)文件要求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办事大厅;二是工作人员不固定,每天换人;三是窗口空岗情况严重,旷工2次,致使群众不能正常办事。
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该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擅自轮班上岗,经常同一时间仅1人在岗。
卫生局行政服务科:该行政服务科一直是1人在岗。
住建局未按进驻方案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大厅。
2.审批事项明授暗不授,造成窗口形同虚设的3个:
住建局行政服务科、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农委行政服务科。
3.“日清周结”机制未落实到位,出现黄牌的5个:
国土局行政服务科、食药监局行政服务科、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工商局行政服务科、计生委行政服务科。
4.工作纪律差的3个:
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农委行政服务科、食药监局行政服务科。
5.考勤情况差的6个:
住建局行政服务科、社保局行政服务科、食药监局行政服务科、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人防办行政服务科、烟草局行政服务科。
6.履行请假手续差的5个:
社保局行政服务科、地税局行政服务科、国土局行政服务科、文广新局行政服务科、食药监局行政服务科。
7.环境卫生情况差的1个:
社保局行政服务科。
三、工作要求
1.被通报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单位各科室的整合,切实按照“两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重新组建单位行政服务科,并整建制进驻到中心集中办公。
2.各进驻单位要按照对行政服务科的授权切实做到授权彻底、授权到位,保证进驻项目在大厅窗口能够正常办理,杜绝明进暗不进、明授暗不授、两头受理、暗箱操作等违纪现象发生。
3.“日清周结”是郑州市政府对全市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一项核心管理机制,涉及到各县、市、区的考核和排名。因此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首席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不再发生红、黄牌现象。
4.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工装、佩证上岗,维护好政府的良好形象。
5.各单位首席代表A角要切实落实常驻制度,按时完成“日清周结”工作,高标准管理好行政服务科,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