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44/2015-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共郑州市上街区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 | |
文 号:上矿发〔2015〕8号 | 成文日期:2015-04-20 | 发布日期:2015-04-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实现“双安”为基本目标,以推进“双治”为基本途径,以强化“双基”为基本保障,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坚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用务实的理念、态度、作风不断破解社会稳定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极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矿山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一)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领导组织。为了加强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主任为副组长,以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导组织,加强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组织、督导和协调。
(二)加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矛盾纠纷治理力度。坚持末端处置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定期对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对各类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充分专业性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完善调解、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防范化解实效。
(三)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环保、卫生、城建等领域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等,必须预先听证,有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沟通协商制度。
(四)坚持依法处置。坚持法律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政策解决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对待长期缠访、闹访以及无理诉求的人员,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该适用法律的一定要适用;对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冲击国家机关或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严格依法打击处理。
(五)做好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完善各项措施,使非访劝返处置工作进入一个常年的良性循环。加强重点上访人员信息库建设,充实完善重点上访人员详尽资料信息,做好预防工作。
二、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加快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格局。
(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积极配备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遏制刑事犯罪高压态势。
(八)充分发挥技防体系的防范效益。持续开展“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年”活动,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技防体系的防控效益。建立视频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周排查、月汇报、定期维修等工作制度,及时了解辖区视频监控运行情况,提升视频监控科技化水平。
(九)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三团一队”平安志愿者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完善志愿者队伍管理的机制体制建设,以制度约束激励将活动抓好抓实,为活动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硬件规范、软件完善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点,打造品牌。
(十)加强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坚持“政府出资、综治管理、专职专用”原则,加强巡防队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巡防、消防技能培训,提高巡防队员依托网格、依靠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的能力,提升防范实效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巡防队员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
(十一)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细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认定标准,每月对辖区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排查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确保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大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十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平安建设示范点(岗)”评选活动,进一步扩大“平安建设示范点(岗)”的覆盖面;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内部单位综治组织建设,确保组织机构到位,工作全面覆盖。加强基层镇(办)、社区(村)两级综治办、信访办、两所和村(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十四)推行“一格(村)‘1 N’”综治联动机制。以“坚持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指导,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一格(村)‘1 N’”综治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以“五员”(巡防队员、保安员、民调员、协管员、楼院管理员)为主的社区(村)网格力量,充分发挥“五员”作用,认真履行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指导治安防范、开展宣传教育、服务辖区群众等五项职责,实现社情民意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刑事治安案件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信访案件下降、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持续平安、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
(十五)持续开展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企业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平安创建目标,拓宽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创建范围,打造一批无刑事治安事件,无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无参与非正常上访事件,无参与邪教活动,无涉毒现象的“五无”小区。通过开展“细胞工程”创建活动,营造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工作局面。
(十六)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上街区平安建设综合应用平台的实用性、保密性和安全性三大优势,切实将平安建设综合应用平台利用起来,加快平台的推广和应用。
(十七)持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要将宣传活动贯彻平安建设始终。一是充分利用条幅、宣传栏、电子屏幕、墙体、标语、网格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平安创建知识,争取居民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95%以上。二是以社区为主要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法制、国家安全、科普、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居民自觉参与治安防范、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依托红色网格家园、市民文明学校,邀请相关人员对辖区居民和企业职工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知识培训,增强居民和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四是发挥区位优势。充分利用辖区面积小、人口少、居住集中、彼此熟悉的优势,组织工作人员、平安志愿者、协管员,与居民面对面宣传,取得居民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扎实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十八)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实现基本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业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公共场所流动人口活动场所、聚居区域的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
(十九)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大政府经费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人才队伍等建设,落实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二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儿童权益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一)切实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加强信息网络基础管理,推动落实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强化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律责任,引导网民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网络环境。加强网上网下综合防控,增强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诈骗、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上舆情导控,强化网络宣传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主导力量,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五、提升全区综治干部素能
(二十二)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综治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政法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通过召开综治工作例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对综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基层综治干部培训不少于四次,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综合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