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81/2015-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白坪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白政〔2015〕36号 | 成文日期:2015-04-28 | 发布日期:2015-04-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委、企业、乡直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登安委办〔2015〕1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企业、乡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要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各村委、企业、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煤矿领域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全乡复工复产煤炭企业“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采掘生产等重点环节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及超层越界”行为;对于没有复工复产的煤炭企业,做到“两到位、五控制”,要盯死看牢,严防偷生产现象发生。
(二)非煤矿山领域安全。节日期间要制定好值班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不定时巡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立即制止,严防私挖滥采、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要扎实开展重型货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水泥罐车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重型货车道路交通安全,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对交通肇事行为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严厉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对要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出租屋等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汛期安全准备工作。汛期即将到来,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完善防汛救灾预案,强化汛期安全管理,突出抓好水库、河道、煤矿、尾矿库、淤地坝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确保全乡安全度汛。同时,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药品、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和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密切配合,严格值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协调有序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强与多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同志节日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严防空岗断岗,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严禁迟报、漏报。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节日期间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有关单位要将“五一”期间排查隐患于5月10日前报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731669。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