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93060/2015-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5〕24号 | 成文日期:2015-04-27 | 发布日期:2015-05-0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局:
现将《二七区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年度应急管理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015年4月27日
二七区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精神,以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为中心,以建立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为重点,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应急宣传培训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任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理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体系。
(二)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应急协调协作机制,强化与有关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加强联合应对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指挥协调和救援保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效率。
(三)做好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做好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工作,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信息,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或信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落实,做好应急管理有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
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工作
(一)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响应职责、程序和保障等内容;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健全政府与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部门与企业间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救援队伍预案的有机衔接。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推动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实用。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将应急预案培训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企业要在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卡,将处置内容细化分解,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
(三)继续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以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的实战应急演练活动。积极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形成应急演练长效机制。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集中的地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班组、车间一线岗位要经常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规范演练程序,提高演练质量。“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局要组织好综合应急演练,区安委会将选择不同领域的重点行业对其应急演练活动现场观摩督导检查。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保障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重点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市、区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摸清区域、行业内应急资源、应急设备装备等基本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应急平台数据库相关信息。
五、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
(一)强化宣教工作,增强公众意识。要广泛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令第74号)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监管人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提高执法能力,严格履职尽责。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支持,主动配合、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开展法规政策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唤起公众对应急知识的关注,提高防灾避险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抓好培训工作,提高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加强属地监管,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分级负责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以“九个必须”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队伍(组织)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继续抓好国务院安委〔2013〕8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