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2015年人防防汛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27545X/2015-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管防字〔2015〕7号成文日期:2015-05-13发布日期:2015-05-13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区2015年人防防汛工作方案

2015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区人防防汛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现结合我区人防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人防防汛组织领导,明确各项责任

1、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区人防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惠萍 

副组长: 刘鹏才  王红英  张  梅  闫  丽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办事处人防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刘鹏才兼防汛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人防办工程科。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负责对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险情的处理;检查全区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防汛日常工作由工程科负责。

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防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传达和落实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和上级关于做好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人防工程险情事故及处置的上报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人防工程防汛下达防汛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实施防汛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问责。

    2、属地管理  各负其责

今年防汛责任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单位工程单位管、公用工程人防管、平时使用的工程使用单位管,在建工程由工程建设单位管。切实落实各办事处与辖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的责任,切实担负起对公用工程的管理和对公共单位人防工程的监管责任。

(1)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人防防汛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人防防汛工作方案并上报区人防办。

    (2)各级人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制度和防汛值班制度。

(3)要层层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每个工程都有确定责任人,都要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以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汛责任落实到人防工程。

二、预防为主,做好汛前排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各级人防办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从5月份开始,对各类人防工程特别是早期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本级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区人防办和有关部门。

1、各办事处要立即对辖区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发现问题严格按程序做到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并建立汛期排查和雨后巡查制度。

对未按规定程序拆除报废或回填处理不彻底留有隐患的人防工程,要书面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复查和再处理。

对于正在进行施工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地,要查清施工现场及附近人防工程情况,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对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型人防工程,要通知管理或使用单位,一是要检查检修工程配套的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二是要采取口部加高或沙袋阻隔等措施,防止雨水倒灌;三是要准备足量的电缆、电机、抽水泵等抢险设备。

2、区人防办工程科要做好区人防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准备随时抢险。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好分类处理工作,并做好人防防汛中的协调指导工作。

3、对正在使用的工程,要重点检查,并告知使用人防汛责任和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在隐患处理中,要善于利用和重视网格化管理平台,对因市政、自来水等影响到工程隐患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过网络平台上报。

三、充分准备,做好防汛队伍组建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了确保汛期安全,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险情,减少损失,各级人防部门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要成立各级防汛抢险队,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区人防办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抢险分队,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的抢险任务。各抢险队成立后,要进行必要的抢险技能培训和抢险演练。

2、要购置必要的器材、工具和设备,主要是电缆、电机和大功率抽水泵等各种抢险器材和工具设备。

3、要储备足额的抢险物料,如石子、水泥、沙子、钢筋、汽油、柴油等防汛用品和抢险物料。

(防汛队伍和物资要求附后)

四、落实汛期各项工作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汛期排查和雨后排查工作,汛期要定期进行排查,每次雨后要及时排查。

2、办事处要对辖区所有人防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对险危工程地区,要了解地上居民的情况,一旦遇到大汛,配合有关单位将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严格汛情预警机制。当收到气象部门(或政府部门)汛情预警信号时,区人防办防汛办公室应迅速将预警信号向领导小组成员、值班人员、防汛办成员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进行发布;区人防办、相关单位也要注意接收本级气象汛情预警信号。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各级带班领导要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各级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区人防办督导人员要督导人防工程各责任相关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同时各防汛抢险队要集结待命,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工作。

4、本辖区内一旦出现险情,区人防办带班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准确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人防办,属人防工程险情的要及时组织抢险;属非人防工程险情的,积极配合抢险。市人防办接到险情报告后,带班领导和督导、技术人员要赶赴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组专家制定抢险方案,迅速组织市人防防汛抢险队进行抢险。重大险情要及时向城市防汛办报告。

5、一旦出现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无论是人防工程还是其它原因造成,各级人防部门的领导都要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人防工程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严格依照制度抓好落实,组建精干高效的人防防汛抢险队,配齐必要的器材装备,备足必要的抢险物料,随时做好抢险工作,及时处理各种险情。

7、区人防办要在出现险情24小时内,及时填写《管城区人防工程防汛抢险登记表》,经由区人防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签字后,报送市人防防汛办公室。

8、严格责任追究,对延误防汛抢险造成损失的,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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