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3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字〔2015〕39号 | 成文日期:2015-05-22 | 发布日期:2015-05-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一1煤层采煤工作面设计支护方式论证报告的批复》(豫工信煤〔2015〕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一1煤层采煤工作面在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方式时,要制定顶板管理相关制度,组织会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认真做好矿压观测工作,查清顶板移动规律,严防顶板事故发生。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该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情况监督检查,并继续进行考察论证,积极探索经济适用的薄煤层液压支架或滑移顶梁支架,进一步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