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603X/2015-000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南政发〔2015〕43号成文日期:2015-05-25发布日期:2015-05-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

南曹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

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今年“三夏”生产紧张有序、安全有效,无焚烧秸秆,乱点垃圾、杂物现象发生,根据管农字【2015】34号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15年“三夏”生产工作方案》暨管政办明电【2015】45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夏粮生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进行。

“三夏”工作季节性强,时间紧迫,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协作,确保今年“三夏”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粮食丰产丰收。在抓“三夏”抢收、抢打关键环节的同时全面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切实抓细、抓实、抓好夏收、夏种、夏管,夺取“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加强对“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乡成立了 “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保文任主任。各村也要成立以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内“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三夏”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精心组织,加强服务,确保“三夏”生产和秋粮丰收。

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依靠科学技术,发挥好村级农业技术人员,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搞好夏收、夏种、夏管,切实加强“三夏”生产服务保障,从技术、信息、农资、农机具准备、协调组织等多方面为农民搞好服务,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各村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困难户、五保户、军烈属等的帮扶工作,保证其丰产丰收。在抢收、抢打的同时要不失时机的抓紧、抓好抢种、抢管工作,做到苗齐苗壮,为秋粮丰收奠定基础。同时,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抓好果树、蔬菜等作物夏季田间管理工作,力争在确保粮食增产的同时,经济收入也稳步增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麦收防火、严禁焚烧秸秆是确保夏粮丰收、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二是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把防火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辖区的各个角落。三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联系畅通。如遇重大火灾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四是乡中心校要积极发挥教育主渠道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让学生来影响、带动家长做到不乱点、乱烧秸秆及杂物,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四、严格督查,加强监管。

为切实做好今年 “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乡政府将在“三夏”禁烧期间, 24小时对全乡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制定奖罚制度,确保不冒一股烟,不着一把火,不烧一棵树。

1、在“三夏”禁烧期间,严禁焚烧秸秆、树叶、杂草、杂物、垃圾等;严禁在道路上堆放、辗压秸秆、杂物等。

2、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界内发生焚烧秸秆、树叶、杂草、杂物、垃圾等现象的按以上处罚标准对所在村进行处罚,并对该单位进行重罚。

3、对栽植有防沙经济林、林网和绿色通道的村,更要提高禁烧意识,切实抓好林木管护,加大护林防火力度,使树木不受人为损害。

五、落实责任,明确奖惩。

为督促2015年“三夏”禁烧工作增强责任心,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交押金5000元。乡党委常务副书记、乡长负责全乡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各辖区禁烧工作,三级网格长由各村统一安排负责禁烧工作。乡禁烧办每发现一堆火,罚押金的10%;区禁烧办每发现一堆火,罚押金的30%;被市里通报或者媒体曝光对乡政府造成负面影响的,押金一次性没收,并重新交纳押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禁烧结束后返还扣除罚款剩余押金,同时以剩余押金的双倍进行奖励。

 

禁焚结束后对小湖村、南曹村、苏庄村、席村给予“三夏”禁焚工作经费各13万元,其余各村给予“三夏”禁焚工作经费10万元。禁焚期间乡禁烧办每发现一堆火,扣除工作经费的10%,区禁烧办每发现一堆火,扣除工作经费的30%;被市里通报或者媒体曝光对乡政府造成负面影响的扣除全部工作经费。

对乡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三级网格长及相关人员在禁烧工作中因指导、检查、监督管理不力,发生秸秆焚烧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全乡通报批评和处罚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望各村民委员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几年“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教训,查找不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我乡“三夏”生产、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乡禁烧举报电话:66711777、66711888)

附件:1、“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三夏”禁烧期间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暨三级网格长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督查、宣传人员名单。


 

 南曹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 “三夏”禁烧期间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暨三级网格长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doc
  • “三夏”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督查、宣传人员名单.doc
  • “三夏”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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