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1号(总第12号) | 成文日期:2015-05-25 | 发布日期:2015-05-26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5年第1号(总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20至4月27日,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组织建设的郑州市2012年度公交港湾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交港湾改造工程基本情况
为改善市内公共交通运行环境,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投资〔2012〕730号)《关于下达郑州市2012年第三批城市建设项目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市城管局承担2012年度公交港湾改造任务。改造规模及内容:市区二七路等道路上的19处公交港湾,总投资为622万元;包括道路、交通、照明、公用设施拆迁等。
经市城管局与相关单位协调,因拆迁等问题取消了中原路-西三环站等7处公交港湾改造,实际共完成13处(共计24个站点)公交港湾改造任务。工程于2013年3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
经审计,2012年度公交港湾改造工程总投资审定为515.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管局组织实施的2012年公交港湾改造工程,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基本有效,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履行了基本建设相关程序。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使用大额现金结算,合同签定和竣工验收不规范,以及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大额现金结算
2012年使用现金支付办公用品。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主要存在无约定承包事项的起始工期和合同签订日期问题。
(三)竣工验收不规范
主要存在无验收结论、无验收人员签字、无验收时间等问题。
(四)工程造价不实
审减工程造价251.42万元,审减率33.85%。审减原因主要是工程量计算有误、定额子目套用不当、个别项目取消等。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市城管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善合同内容,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保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效性;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确保政府投资的节约和效益最大化。
五、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城管局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市城管局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