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513/2015-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林山寨政文〔2015〕26号 | 成文日期:2015-05-28 | 发布日期:2015-05-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5-28 | 废止日期:2015-11-20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办公室、辖区单位:
现将《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28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经研究,现就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原区城市精细化“先行先试区域”的要求,围绕建设幸福宜居林山寨的目标,着眼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盘活城市管理执法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加快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城市管理为主,联合执法为辅,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的总体思路,采取教育疏导、集中整治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活动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工作开展过程中,一要坚持依法履职原则;二要坚持分散管理与集中办公相结合原则;三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林山寨街道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组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队伍,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问题处置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绕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等开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
(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需要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
四、组织实施
林山寨联合执法办公室是辖区实施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和主要组织部门。联合执法成员单位下沉人员为具体负责实施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责任人。在启动实施联合执法活动时,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街道联合执法办公室的要求,参加活动如因故不能参加的,应选派相对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牵头部门对于抽调的人员,要做到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并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集中办公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通报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二)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在实施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过程中,涉及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案件,一般应按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接报部门实施查处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查处结果。
(三)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依托 “执法在线”、“数字城管”等现有的平台,建立数字信息反馈机制,将问题及时传送给各职能部门责任人的终端,做到快速处置。区执法局和其他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或行政许可决定,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在原有的数字平台及时公布,对于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及时相互通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办事处对各部门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履职情况实施双月考核,并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服从安排,围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执法,积极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确保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条块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联手互动”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要明确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协同配合,形成城市管理的工作合力。
(三)总结提炼,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并报街道城管科备案。城管科和相关单位,要总结、分析、提炼联合执法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联合执法水平,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我街道特色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打造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新亮点、新特色、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