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47082/2015-001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关 键 词:应急管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7 | 发布日期:2015-05-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使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到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增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广播电视信号不间断、高质量传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综合防范,规范流程,及时处置。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事故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广播电视在宣传、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支援配合,以及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
三、组织指挥
登封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将安全播出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对安全播出工作实施自上而下的一条线管理。负责与市610办公室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总体协调与合作,负责广电系统外与广播电视相关的突发事件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配合和支援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
四、 技术保障
l 、中央一套、河南一套等卫星电视节目的传输,有条件的做到具备光缆和卫星备份、多星备份,信号源的采用依次为:中星六B和鑫诺3卫星数字信号。
2、播出系统保证两种(含)以上电力供应手段,重要播出系统的关键设备需有可靠的热备份设备,出现故障能够自动报警和切换。
3、 电台、电视台对播出的节目质量必须经过技术审查,并采用实时有效的节目监测手段;对直播、热线节目必须加装延时装置。
4、加强网络前端机房的管理,确保机房设备、电力、温度、环境达到运行要求。加快网络改造,加强网络的规范设计及施工,增加光节点的数量,减少电缆干线的使用;要采用地埋管线、高架、入墙等方式整治现有架空线路,减少人为破坏;对电缆的连接部位进行加固和特殊处理,严把网络设备及器件质量关。
5、建立备品备件库,并具备必要的测试工具和仪器。
6、安全播出监管部门,根据需要配备对重要节目的实时监听、监看、监测手段。
7、电台、电视台对本台节目播出和本地接收情况有专人监听监看。
8、 各播出传输单位对自己播出的节目实施闭环监测。
9、 光缆干线网应具备可靠的网络管理系统,对故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补救。
10、播出单位机房配备一台以上国内直拨电话。 各安全播出成员单位(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办公机要人员等作为特殊岗位人员。在安全播出重要保证期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五、 其他保障
1、加强网络巡查。特别是重要保障期的光缆干线的巡线。及时阻止在光缆干线旁动土施工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强行动工的行为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网络维护部门要建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关键时期的巡查,严防蓄意破坏;做好网络日常巡检和维护,认真填写维修单和工作日志,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维修规程,保证维修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维护人员和维护车辆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电话,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维修质量的电话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与前端机房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加强与网络各片区管理维修之间的联系,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2、加强网络稽查。广泛收集举报信息,任何方面发现和收到异常信息,当事人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维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窃取信号、非法插播广播电视信号的行为要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加强光缆干线安全的宣传工作,增加醒目的光缆安全标识。加强与光缆干线沿途各单位的联系,增强光缆干线沿途单位和群众的光缆保护意识;加强对光缆干线操作的管理,凡是在干线上进行引接、割接等操作的必须报干线主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发生光缆干线中断事故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并及时抢修 。
3、 加强对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房的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领导和技术骨干要参加播出部门的总值班;值班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串岗和随便离岗情况;要认真、如实、清楚地填写值班日志及其它记录;节目素材的上传要严格交接制度和签收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将节目素材上传到机房;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制作和播出工作区。
4、播出设备如录像机、VCD等要有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使用中的设备应标示清晰,临时调用的设备不用时立即拆除。
5、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做好节假日和重要节目传送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播出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6、机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应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项工作。
六、培训及演练
1、 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坚持岗位教育培养,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 、登封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根据安全播出形势需要,举办安全播出专题技术培训,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单位安全播出技术培训工作。
3 、加强对公众的广播电视安全教育。增强社会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保护意识,构建有利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社会大环境。借助社会力量来解决广播电播安全保障的外部问题。
七、 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实行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善、不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应急处置不当,发生安全问题等不符合安全播出保障要求的单位,要追究运营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 建立安全播出保障奖励制度,对那些在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安全播出问题的举报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