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74/2015-000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生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月 | |
文 号:登卫〔2015〕58号 | 成文日期:2015-05-28 | 发布日期:2015-05-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厂矿医院:
现将《登封市卫生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8日
登封市卫生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登安委办〔2015〕9号)的要求,现将卫生系统开展2015年(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进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以局长冯巧云为组长,纪委书记吕鹏飞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董宏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工作内容及安排布置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动员活动、组织实施、总结讲评”三个阶段。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1日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至少召开一次动员会,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或利用电子屏幕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安全小常识、自救知识等,制作一版安全生产宣传板面,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通过活动动员,宣传教育,在整个卫生系统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30日)
1、开展专题培训(6月2日至8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灵活地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展开全方位、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3、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掌握各医疗卫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整改,确保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为全市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加油助力。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认真制定应急救护、防汛和消防等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扎实做好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讲评阶段(7月5日前)
活动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所取得的成果,并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卫生局将对活动开展取得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工作开展不力,问题较多,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将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三面向”,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栏、院内报刊、网络的作用加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制作以医疗自救常识和安全将抗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医疗卫生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总结通报表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6月3日前、7月3日前报市卫生局安全科。联系电话:62877208 ,电子信箱:dfswsjaq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