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2015年第2号(总第13号)成文日期:2015-05-29发布日期:2015-05-29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5年第2号(总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4年9月12至2015年4月20日,对郑州市城市园林局组织建设的郑州市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郑州市京广快速路绿化工程南起京广路郑航北路,北至北三环。郑州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6月25日下发城建计划(郑发改投资〔2012〕365号),核定投资28255500元,建筑绿化面积58220平方米。2012年10月20日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75号每平方米控制造价300元以内,追加城建计划9267300元。实际绿化总面积88509平方米。京广路快速绿化工程共完成载植落叶乔木2042株,常绿乔木1647株,各类花灌木15975株,各种植被、模纹79544平方米(各类苗木每平方米栽植株数不同),道路铺装等1999.9平方米,给水铺装9958米,安装喷灌等192个,景石组合14组,围栏11340米,八角金盘越冬防寒防护布12375米,圆登5组,圆桌6组,青石丁步52组。其中共栽植行道树法桐1752株。京广快速路绿化工程已于2013年12月20日顺利完成交接,现由接管单位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负责日常的养护管理。

(二)项目招投标情况

郑州市京沙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根据市政道路施工进度,分两阶段进行了招标工作。南段从南三环到金水路沙口路立交;北段从金水路沙口路立交到北三环。南段于2012年3月经公开招标开工建设,2012年12月竣工。北段于2012年8月经公开招标开工建设,2012年12月竣工。

南段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人,负责招标有关事宜。2012年2月16日上午10点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确定了中标单位。施工1标:郑州绿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2标:郑州黄河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施工3标:河南裕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4标由于有效投标家数3家,没满足最少投标家数,进行了流标处理。监理标:河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4标段于2012年2月2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012年3月13日重新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北段委托郑州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人,负责招标有关事宜。2012年8月2日上午9点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确定了中标单位。施工1标:河南绿士达园艺有限公司;施工2标:鄢陵县花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3标:河南莱泰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施工4标:郑州绿元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31日账面显示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情况如下:1、拨入资金25000000元(全部为市财政拨款);2、基建支出14583637.0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923850.06元,待摊投资659787元3、银行存款余额10463862.94元;4、其他应付款余额27500元。

(四)工程投资额完成情况

该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28260000元,经审计,截至到2014年12月底工程实际总投资29766357.85元(包含社保费用685076.41元),其中:绿化工程投资27890096.82元,待摊投资1199944.62元。

(五)其它情况说明

 金水河两岸及绿地恢复工程是由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金水河两岸进行改造和绿化,该工程和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都是根据郑发改城市[2012]289号同一文件下达城建计划,故此次审计放在一起。该工程核定投资概算6085600元。金水河两岸及绿地恢复工程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有关招标事宜。于2013年1月7日 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经评选得出:施工单位中标人为河南永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标人为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截至审计之日,该项目已收到财政拨入资金3600000元,已拨付金水河两岸及绿地恢复工程款3461800元,其中:2014年1月30日支付河南永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工程公司工程款3300000元,2014年1月16日支付郑州恒基建设监理公司监理费70000元,支付河南省博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11800元,支付河南省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费80000元。账面余额138200元。

二、审计评价

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郑州市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项目部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对主要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同时也存在绿化项目设计未进行招投标,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设计未进行招投标

京沙快速通道的绿化设计由郑州市兰德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设计费用250000元,未进行招投标。

(二)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及概算

京沙快速通道绿化工程在建设项目前期简化项目建设程序,没有编制可行性研究及概算。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京沙快速路绿化建设项目部未将建设期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760元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四)业务招待费超支

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部管理费是175054.73元,业务招待费核定标准17505元,招待费实际支出47956元,超支20236元。

(五)工程造价不实

京沙快速路绿化工程送审造价43695237.55元(共9个标段),该项目审定工程造价27246246.76元,审减工程造价16448990.79元,审减率为38%。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市园林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资金的预算、控制工作,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要切实规范工程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决算,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签证,以减少决算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争议,确保政府投资的节约和效益最大化。

五、郑州市园林局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园林局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市园林局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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