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31/2015-000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应急管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1 | 发布日期:2015-05-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借鉴外地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社公治安事件,主要包括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非法集会和游行。
2、信访稳定事件: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个人非访等。
3、安全生产事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4、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旱、涝、洪、暴雪等自然灾害。
5、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疫情和中毒、放射性污染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乃至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或其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协调才能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对人身发全、社会财产、社会秩序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相对较小,事发地办事处可以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发生的或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街道总体应急预案。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办事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发布,并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
(2)街道专项应急预案。街道专项应急预案是办事处及各社区(村)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街道相关职能科室牵头制订,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街道批准后实施,并将预案报至街道办公室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专项应急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
各社区(村)成立应急小分队,并熟悉掌握本辖区基本情况,将应急小分队名单报街道办公室备案。
各类预案应急根据实际情况,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构成各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3、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单位为处置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重、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备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危害和影响。
6、依法规范。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建立街道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体系,依法实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李红信 党工委书记
李建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玉娟 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
赵 爽 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刘 彬 副书记、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张赵虎 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徐明德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明 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敖明成 办事处副主任
刘春峰 办事处副主任
崔 斌 办事处副主任
吴 菡 办事处副主任
张家铭 办事处副主任
刘伟杰 纪工委副书记
甘水玉 司法所所长
赵金惠 工会主席
耿 娟 副科级干部
冯宇飞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各社区书记、主任、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办,张赵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曾玉、张菊芳、阮幸利、赵峰、毛全虎,负责做好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
街道根据可突发事件设立十个职能工作组和8个应急小分队:
(一)职能工作组
1、综合信息组
组 长:张玉娟
副组长:各职能业务科室分包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承办街道应急管理专题会议,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配合组长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指挥、协调。
2、信访维稳组
组 长:刘 彬
成 员:综治办工作人员、巡防队员
工作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局面,避免矛盾激化,将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紧急救援组
组 长:甘水玉
成 员:安监办工作人员、安监员
工作职责:协助专业救援部门进行现场救援,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事故影响范围,为救援处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新闻媒体对接组
组 长:敖明成
成 员: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对外宣传等,减少负面舆论宣传。
5、应急处置组
负责人:赵 爽 崔 斌 赵金惠
工作人员:城管科、商务科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地震、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汛期、雨雪天气、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6、救助工作组
组 长:张 明
成 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调查、核实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救助方案,依法实施救助,及时解决受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伟杰
成 员:财政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工作所需要的车辆、应急物资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8、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张赵虎
工作人员:党政办及街道值班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通知街道应急队伍人员迅速到岗,保持值班室电话通讯联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正常工作日由党政办负责通知,节假日、双休日、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通知。通知方式:一是网络畅通情况下,通知党政办主任通过飞信渠道迅速通知到位;二是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通知本科室相关人员迅速到岗。
三、运行机制
(一)建立预警机制。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应建立相应的预警预案,对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出事件,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二)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应立即将事件情况30分钟内、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按照区、街道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三)启动预案程序。接到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街道突发事件指挥部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按照分工启动相应的预案,各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赶赴指定位置,到达现场后立即查明情况,展开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制。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长向区应急办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五)善后处置机制。各社区(村)要对突发公共事件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和监控。
(六)监测和跟踪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3天内,牵头部门要将事件评估报分别上报业务职能科室和党政办,请示主要领导后由党政办上报区两办、区应急办。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要通过广播、宣传版面等形式等广泛开展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案演练。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高度重视。对处理突发性事件,要认真负责,对苗头性问题要掌握情况,有预见性,提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能瞒报、漏报、虚报。
(四)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领导带班机制,各社区、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其他原因造成通讯不通时,要及时向党政办告知其他联系方式。
(五)举一反思。对每一件突发事件处理后,各社区要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维护街道大局和谐稳定。
(六)责任奖惩。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