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科〔2015〕15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文物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上报的材料与2015年6月18日前报我局文物考古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
联系人:张巧燕
联系电话:67189395
电子邮箱:wenwuchu@163.com)
郑文物科〔2015〕15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文物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上报的材料与2015年6月18日前报我局文物考古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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