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7143/2015-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 | |
| 文 号:惠政文〔2015〕57号 | 成文日期:2015-06-03 | 发布日期:2015-06-08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政文〔2015〕57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济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济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3日
惠济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郑政〔2014〕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早诊断早治疗、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制与机制。
2.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我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5.持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社会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示范区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在我区已开展的死因监测工作基础上,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二)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队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并逐级开展规范化培训和相关技术指导,同时明确单位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团队,共同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建立评估和考核体系。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在户外设立宣传广告牌,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宣传日活动。
2.村(居)委会为居民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资料,普及慢性病防控基础知识和理念。
(四)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包括运动会、比赛、表演等多种形式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
2.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健康食品,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提高人群食品营养成分标签知晓率。
3.政府部门先行,带动全社会开展控烟行动,积极创建无烟场所、单位。营造良好的公共场所禁烟氛围,预防青少年吸第一支烟,减少医生、妇女吸烟的比例。
(五)重视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慢性病高危人群包括超重肥胖者,血压、血糖、血脂水平升高者和现在每日吸烟者。重点工作是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1.各单位1—2年要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店、机关、单位等有条件的场所建立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开展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开展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和筛查工作。
3.不断提高人群高危标准知晓率。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
(六)加强基层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1.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规范管理;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慢性病患者动态管理和效果评估。
2.以社区、工作场所和家庭为基础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模式,提升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以社区居委会、工作场所等为单元,组织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启动会议,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9月30日)
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切实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格自查,查漏补缺,确保创建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日—12月30日)
9月30日前,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资料全部装订到位,10月份开始自评,自评结束后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各有关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创建资料汇总整理上报,并切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四、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局负责建立示范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督促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有关制度;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创建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组织开发、制作慢性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设立慢性病宣传专栏;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二)区总工会负责督促辖区单位组织职工开展体育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健康指标自助监测点,提供体重、身高、腰围和血压等体质测量简易设备,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落实辖区3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定期组织辖区各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倡导树立健康理念,推广普及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每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5个。
(三)区发改统计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规划实施,并提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协助开展慢性病综合评估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确保工作开展所需,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成效。
(五)区教体局负责将全民健身活动和中小学健康教育、体育健身活动和中小学健康学校、“快乐十分钟”活动纳入全区教育体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组织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课时,提高中小学生营养、慢性病防控和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在中小学、幼托机构开展口腔疾病预防性干预工作;每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2所;在全区中小学、幼托机构中开展口腔疾病干预工作,积极推广儿童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综合防治技术,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填充率逐年增加30%以上,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50%以上。
(六)区林业局积极打造含有健康主题元素,可供居民积极开展健身锻炼,获取相关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公园,每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主题”公园2个。
(七)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场所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协助各镇(街道)设置创建示范区户外宣传设施。
(八)区食药分局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负责公共餐饮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等活动。每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餐厅”、“健康食堂”每类5家以上。
(九)区质监分局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有关政策,食品加工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的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
(十)区工商分局督促销售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
(十一)区公安、民政部门向疾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每月提供辖区人口、死亡等基础数据,确保创建资料的完整、准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要求,每月开展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比对和校核工作,补漏查错,确保人口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
(十二)各镇(街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加强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力度,在社区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确保以社区为单位,健身场所、健身器材覆盖率达到90%;在社区、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高健身场所15分钟步行覆盖率;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确保辖区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督促辖区30%以上的村(社区)成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教育讲座;每个社区建立2个以上宣传栏,每2个月更换1次版面,定期传播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信息;在辖区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户外广告牌不少于2个;各镇(街道)每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1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发改统计、教育、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惠济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方案制定、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本次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
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并按照创建方案开展自评和迎检工作;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联络沟通
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定期参加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并接受领导小组的督导考核,切实做好本单位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附件:惠济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惠济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勇 副区长
副组长:刘 博 区卫生局局长
刘志钢 区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许鸿伟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 琳 区总工会副主席
周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渭侠 区教体局副局长
陈西凯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武新灿 区民政局副局长
耿德涛 区食药分局副局长
吕群才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王春歌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翟松峰 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副局长
范岩川 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副局长
张怀迅 区林业局主任科员
臧天培 区发改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吕春燕 古荥镇副镇长
李彩霞 花园口镇副镇长
刘 进 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文杰 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岭 迎宾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薛红军 老鸦陈街道工会主席
黄 颖 刘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海玲 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联系电话:63639979),办公室主任由刘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负责本次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