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3549411X/2015-0005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十政发〔2015〕48号成文日期:2015-05-28发布日期:2015-06-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在全镇《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18号)和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1日至8月7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找准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澄清火灾隐患存量,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分片包干,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网格化管理,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王志峰为组长,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镇企业办主任韩红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   

 三、整治重点

围绕当前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具体整治标准附后),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城中村(彩板房、钢结构泡沫板房)、拆迁村临时安置点、企业、物流、仓储、木制加工厂、服装厂、皮鞋厂、黑网吧、幼儿园、小旅馆、小作坊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四、整治措施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执法单位严厉查处非法行为,切实将“九个决不允许”,“九个一律”硬性措施作为作为这次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钢规铁纪,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规行为。

(一)决不允许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者,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二)决不允许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门窗上使用影响疏散的镜面材料和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者,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

(三)决不允许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者,一律予以拘留。

(四)决不允许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在“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人员。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六)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者,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决不允许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八)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者,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九)决不允许重大火灾隐患场所久拖不改、冒险生产经营。违者,一律提请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并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工作步骤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分解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完成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张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广泛宣传,督促全面开展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自查。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16日至6月10日,发动村组网格力量,认真对照治理标准开展排查,对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和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对出租房屋违规给电动车充电三合一,二合一现象要加强监管力度,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前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领导分包、责任捆绑,从上至下逐级抓好整改落实。各村、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镇政府对本辖区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逐一验收,重点验收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排查、整改等情况,总结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制定下一步打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村、各相关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整改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镇直各部门、辖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整合力量,严密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对火灾隐患整治整改,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的单位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将火灾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将老、弱、病、残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机制,严格追究。各村、镇直各部门、辖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施督导考核。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或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合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十八里河镇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于每周二下午3时前上报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751316,邮箱:sblhqyb66751316@163.com)。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全区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情况登记表》和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附件:城中村、拆迁临时安置点、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 48号(附件:城中村、拆迁临时安置点、​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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