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教体局关于印发《上街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441/2015-00001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招生及录取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招生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6-16发布日期:2015-06-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教体局关于印发《上街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郑州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为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15年小学招生继续坚持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服务学生、方便群众的原则。为使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2015年小学招生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今年小学招收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含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规定:

(一)上街区适龄儿童1.招生报名时间:2015年6月27日-28日2.招生报名办法(1)家长或学生持①户口本(打印的、显示所属居委会的新户口本)、②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没有接种证明的,可以到相关医院查档后补开,也可新接种后开出)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见附件1:2015年各小学具体招生区域表)。各学校在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报名凭证,认真登记其父母姓名、所属居委会(对照附件2:2015年上街区居委会(社区、行政村)目录)和家庭住址(附件3:2015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2)各小学招生时需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户口本收下,并以社区为单位整理,认真填写《2015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迎接教体局审核。(3)未经教体局批准,各小学不得擅自超区域招生。教体局将安排专人于6月29日到各小学审核报名结果(凡不符合划片要求的学生一律由学校负责退回),各学校经审核合格的招生名单教体局要带回存档,作为开学后建立学籍的依据。

(二)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1.招生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2.招生报名办法家长需持五证【①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在上街区的居住证或房产证,④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正规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证、出租车司机营运证,⑤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我区小学借读的证明】到指定小学报名,各校认真填写《2015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指定学校不得找任何借口拒绝五证齐全的农民工子女报名入学就读。

(三)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同时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四)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教体局批准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五)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对于擅自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测试选拔录取学生的学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所有招生行为),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五证齐全、按规定应该接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不得接收五证不全的非上街区户籍学生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不得拒收留守儿童。未持省教育厅相关批文,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重点班。各小学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城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三、统计上报,建立学籍各小学招生报名结束后,区内户籍学生,要按居委会(村委会、行政村)统计报名人数,连同招生报名登记表于7月10日前报教育科。对于未经教体局批准,擅自招收的划片区域外学生,将不予建立新一年级学籍,并由学校负责退回。

2015年6月16日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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