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87/2015-000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旅〔2015〕55号 | 成文日期:2015-06-15 | 发布日期:2015-06-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培育一批典型性、代表性的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标杆和品牌效应,辐射和带动我市旅游标准化的全面提升。根据《郑州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郑旅〔2012〕236号)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单位的条件
试点单位可以是旅游业发展较好或具备潜力的各县(市、区)旅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企业的主营收入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积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区域性地方标准,积极制定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区域性地方标准的制定。
二、申报的原则和时间
申报原则:试点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市局受理并核准,并将旅游标准化建设列入年度旅游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申报时间:2015年6月26日前。
创建时间: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
三、申报推荐程序
1.试点申请由试点单位自愿提出,填写《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申请表》(附件1)、《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附件2)和《郑州市旅游标准化信息员登记表》(附件3),报送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试点企业申请后,应依据试点单位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向郑州市推荐本行政区域内市级试点单位并签署意见,名额不限,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市旅游局监管处。
3.市旅游局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刘春香
电话: 67188103 邮箱:zzlybzh@163.com 附件:1.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申请表
2.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
3.郑州市旅游标准化信息员登记表
2015年6月1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