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机关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6-20 | 发布日期:2015-06-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粽子艾叶香满堂,廉洁自律记心上。每逢佳节倍思廉,风清气正过端阴。”6月19日下午,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陆续收到了由办公室发出的寓警示教育于温馨祝福之中的“廉政短信”,给端午节前的市局机关吹来了一股清新廉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始终把节日期间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到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都利用短信平台,统一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用发送“廉政短信”这种方式来进行廉政教育,是寓警示提醒于温馨祝福之中,既达到了提醒的目的又不显得过于严肃,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不仅在工作期间注意廉洁自律,在8小时以外更要保持清醒头脑,从润物无声的廉政短信中潜移默化、增强廉洁免疫力,在机关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