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5-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应急 | |
文 号:龙源办〔2015〕29号 | 成文日期:2015-06-23 | 发布日期:2015-06-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科(室),辖区各单位:
现将《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2015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3日
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2015年防汛
应急预案
各村委及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确保辖区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村委及相关单位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政 委:赵含义 龙源路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王和平 龙源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金彦伟 龙源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吕海军 龙源路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吕 恺 龙源路办事处副主任
阴福元 龙源路办事处副主任
方 亮 龙源路办事处副主任
李海亮 龙源路党工委委员
黄 勇 龙源路办事处工会主席
张 亮 龙源路办事武装部部长
邵伟忠 龙源路办事处纪检监察室主任
段建华 龙源路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夏德才 龙源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王光辉 龙源路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
成 员:楚国聚 唐庄村村委会主任(负责魏河唐庄段)
曹玉才 安庄村村委会主任(负责魏河安庄段)
赵海延 王马庄村村委会主任(负责魏河黑庄段)
常建军 小河村村村委会主任(负责魏河小河村段)
朱永安 黄家门村村委会主任(负责魏河黄家门段)
刘高尚 唐庄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刘 伟 安庄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王志强 王马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彭 玮 黑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陈小培 小河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杨晨雷 黄家门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村领导主动到所包村庄地段进行防汛检查,了解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各相关单位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村委及相关单位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其中老魏河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龙湖所在辖区的巡湖队以及新魏河、老魏河流经的村委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
五、防范工作
(一)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1)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做好上传下达;
(3)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4)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5)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6)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二)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三)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委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防汛责任人。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四)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一)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各村委及相关单位。
2.各部门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二)当接到上级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电话的形式向各村委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2.办事处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洪抗灾工作,包村领导到分包村委,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村委委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包村领导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村委及相关单位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村委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一)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二)水情。主要报告内河洪峰水位的情况。
(三)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一)授权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村委领导,村委领导作出防洪相应指挥决策。
(二)会议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三)请示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防洪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洪警报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村委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洪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发布防洪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村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村委在接到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洪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辖区内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洪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十、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玩忽职守的,将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