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7351/2015-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6-26 | 发布日期:2015-06-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各级网格长责任追究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二三级网格长为具体负责人,负责网格内的摸底、排查和预警,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零报告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设置咨询台等由各级网格长深入网格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强化群众的防范意识。三是强化巡查排查。以网格为单位,由二二级网格长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不定时巡查排查,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隐患。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一级网格信息平台,同时向镇派出所、镇工商所和市处非办报告,尽力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