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评价内容
1. 是否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类别鉴定技术标准;
2. 是否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类别司法鉴定规程,并在实施鉴定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3. 能否将相关专业鉴定技术熟练运用到具体鉴定案件的处理中;
4. 熟练操作相关专业所需的鉴定仪器设备;
5. 复杂条件下鉴定人员对鉴定方法和技巧的掌握程度;
6. 能否独立完成综合技术检验分析和鉴定意见中的分析说明;
7. 能否熟练掌握运用鉴定中出现的一些复杂情况(如需要征求专家意见、举行听证、被鉴定对象不配合等情况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8. 知晓法庭科学通行的程序性原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启动、准备、实施、鉴定文书制作与出具、出庭作证、鉴定时限、鉴定委托程序规定等程序性要求);
9. 熟知和掌握相关类别具体涉及不同状态下的鉴定程序和特定状态下的鉴定程序(如实时检验程序要求等);
10. 对鉴定的质量控制(人员、环境、工具)程序,有足够的知晓和与之对应的执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