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97/2016-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干部职务 | |
文 号:中原人社〔2015〕26 号 | 成文日期:2015-06-30 | 发布日期:2015-06-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豫劳人任〔1987〕31号文件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管理的通知》(中原人劳社〔2009〕22号)文件规定,分别就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确定的26名九级职员和7名十级职员通知如下:
2013年7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鲍美琳;
2013年12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付静;
2015年3月确定的九级职员是:李璐、罗霄、翟倩茹;
2015年3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李士凡;
2015年4月确定的九级职员是:娄雨、鲁炜康、张琳溪、毛潇、李晶晶、李绮茜、黄昆、孙关、冯贞贞、刘欢欢、靳曦、王雅敏、赵佳楠;
2015年4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弓俊栋;
2015年5月确定的九级职员是:崔巍、杜晓冉、庞雅婷、冯聪慧、程晓冉、何贺;
2015年6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王冰寒、李凯龙;
2015年7月确定的九级职员是:邱馨玮、李豪、王川梅、宋欣桦;
2015年7月确定的十级职员是:刘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