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513/2015-001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林山寨政文〔2015〕33号 | 成文日期:2015-06-01 | 发布日期:2015-06-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6-01 | 废止日期:2015-06-30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在全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辖区单位:
为认真吸取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违法建设、消防、液化气罐装、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防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街道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各类事故指标持续下降。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违法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临街店铺乱搭乱盖、城中村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幼儿教育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易燃易爆单位、高层与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以及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三)液化气罐装安全专项整治。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排查特种设备是否存在无证运行、超期未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为重点,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安全距离不达标企业,规范城乡结合部以及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人防工程重点检查人员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灵敏有效;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是否制定;人防工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社区(村)、辖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成立专门组织,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社区(村)、辖区单位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及时上报安监办,由安监办联系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三)发挥网格优势。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村)6月30日纸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