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5年上街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601/2015-0007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通知,司法行政,要点
文    号:上司字〔2015〕14号成文日期:2015-06-25发布日期:2015-06-3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5年上街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

现将《2015年上街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5日

 

 

2015年上街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上街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特点,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主动作为,创新实干,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平安上街、法治上街、过硬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为加快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突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着力突出司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着力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法守法的能力;着力突出村(居)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能力;着力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守法诚信经营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着力突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着力突出法治实践,提升法治上街建设新水平,努力为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郑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定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是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教育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建立法治教育基地。

三是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完善企业法律培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四是加强村(居)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加强城乡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完善村(社区)法治宣传栏,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居)民遇事找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上街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发〔2014〕35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

安郑州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发〔2014〕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19号)等有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阵地建设。

2、组织开展纪念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六五”普法成果展活动,展示我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展示我区法治建设成就,凝聚法治力量,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上街。

二、筑牢基础,完善制度,实现基层基础建设向规范化发展

以加强平安建设为抓手,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水平,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政策,严格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体系,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进一步组织律师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倡树依法办事理念和引导合理表达诉求。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打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以司法所人、财、物建设为聚焦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一个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有效的司法所。

(二)健全调解组织,丰富拓展载体,创新调解机制,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初步在新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消除人民调解空白区,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服刑人员信息沟通机制,坚持季度通报制度,力求基本信息核实率达100%、核实成功率达95%、回执率达90%以上。二是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接送率每季度进行通报,防止脱管漏管。三是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政策落实工作,组织志愿者深入到社区服刑人员当中,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矫治等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安置帮教的社会参与程度。

(四)加强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按照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落实监管矫正帮扶任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外出请假和迁居审批制度;对脱管失控人员及时组织查找,对违反监管规定的坚决采取惩戒措施。二是实施教育矫正,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时间要求,力求实际效果。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个案督办、接受检察监督、协调配合联动检查、自查与抽查结合等方式,不放松对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查验,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区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五)加强行风建设,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严格准入机制,对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许可,严格准入标准、程序和手续,实行严进宽出。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水平,严格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纪律,组织开展“服务民生、诚信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认真做好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三、拓展服务,强化管理,力促法律援助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夯实基础,深化核心业务,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降低门槛,聚焦热点,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继续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坚决落实“城镇居民以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以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标准”的案件受理门槛。聚焦困难群众涉法诉讼类案件和农民工维权诉讼案件,放宽资格审核标准,提高受理实效,做好案件跟踪督导。

2、统筹配比,明确主体,优化案件结构类型。坚持稳定案件数量,优化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结构,统筹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配比,坚持把社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主体,提高社会律师参与度,确保全区律师承办案件比重在60%以上。

3、完善机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推进刑事案件诉裁程序试点建设。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持续推进军地融合式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逐步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免审查和服务事项全覆盖,强化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通过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提高诉裁案件的适用率,为试点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全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重不低于30%。

4、提高标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服务标准,端正工作态度、规范接待用语、准确解答问题、遵守各项规定,严格审核材料依据,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完整准确做好接待记录。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宣传标识进村、进社区工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

(二)加强窗口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1、提升法律援助接待室功能。推进法律援助接待室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功能,把法律援助接待室建成集案件受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教育、舆情信息收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窗口。

2、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对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日常管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适时调整、更新、充实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经常性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形成以“两室两站一点”为主阵地、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覆盖全区的“区、镇(办)、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网络支撑。

3、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运行。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与管理,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1、落实分级培训机制。区中心加强对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受理点、工作站人员培训工作,并指导镇(办)司法所对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培训。

2、健全完善案件全程监督机制。坚持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落实日常评估和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律师诚信服务记录制度。建立案件定期清结归档制度,每年6月底清结上年度受理的案件,11月底清结本年度上半年受理的案件,杜绝案件脱管失控。

3、强化经费使用监管。逐步提高案件和值班补贴标准,2015年诉讼案件补贴标准区内不低于1000元/件,律师值班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天。

4、严格落实投诉处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增加投入,提升基础保障水平

按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出台的《河南省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本辖区所需法律援助经费的预算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数额不低于上年度接收的中央和省办案专款数额。多渠道充实法律援助人员队伍。通过争取人员编制、政府雇员、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确保区法律援助中心实际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

四、扩展领域,提升水平,优化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依法履行公证工作职责。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做好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公证业务,为公民个人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推动建立为老、残、病、弱等当事人服务的绿色通道,健全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减免公证收费政策,推动公证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基层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证员素质。按照《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力加强公证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党建示范窗口的积极作用和公证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公证内部管理,提高公证公信力。建立健全公证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公证质量监控措施,积极开展并参与公证质量评查和检查活动,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按要求依法、严格、规范办理好每一项公证。进一步完善投诉调查处理机制,提高投诉案件处理质量,对在公证质量评查过程中或公证复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证、假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大力宣传公证工作。加大公证宣传力度,搭建多种有效载体和宣传平台,加强与省、市、区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公交广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证工作,努力为我区公证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五、狠抓“四个强化”,转变作风,努力打造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我们要全面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和个人自学制度为保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澄清模糊认识,消除错误思想,疏导不良情绪,维护队伍稳定。

二要强化职业素质培育。认真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鼓励广大干部干警进修自学,全方位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力度,凝聚敢于担当的精神,提升善于担当的能力,打造一支“艺高人胆大、处变不惊、举重若轻”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精心组织好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等问题,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形成改作风,反“四风”的新常态。强化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总体要求,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

六、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贯彻落实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我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推进行政审批权、执法权规范化工作,强化执法监督。

继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全市关于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整体部署,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局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各主管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机关人员全员参与基层群众工作。坚持做到细化责任,强化督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向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发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