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5-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金政文〔2015〕56号 | 成文日期:2015-06-17 | 发布日期:2015-06-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营造依法治税的环境,促进企业依法纳税,实现财政增收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宣传,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防止税收“跑、冒、滴、漏”,确保财政税收稳步增长,并为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辖区企业拓展发展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的高效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韶亮
常务副组长:杨建军 张宇龙
副 组 长:各包村领导
成 员: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三级网格长
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的全面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工作,指导和配合各副组长开展工作,领导和协调办公室各项工作。
副组长按照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分包联系村庄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工作;相关项目的分包领导要做好工作配合。
各村支部书记、各三级网格长按照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按照法定职责认真排查,全面征收,并积极协助各副组长开展工作。
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负责政策法规办理程序的答疑、督查督导、统计汇总、工作通报、总结表彰、后勤保障等工作,财政所所长常学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工办副主任郑宏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加强工作的组织实施,决定抽调人员专职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国税分局:王创建
地税所:何红柳
派出所:张晓昱
电管所:林朝阳
工商所:蒋国庆
国土所:赵学进
财政所:杨炎敏
村镇办:陈文涛
工业办:雷松铎
园区办:陈克宇
三、税种及税率
(一)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2元,即每亩地税款1.46万元。
(二)建筑营业税。按工程总价征收3%的建筑营业税。
(三)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5%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以及1.5%、3.5%、4.5%的土地增值税。
(四)车船使用税。
(五)其它相关税种。
四、活动安排
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实施,以网格化机制推进,各二级网格长(包村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三级网格长(包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带队深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广泛宣传社会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法人诚信纳税意识,调动全社会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努力营造开展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对辖区税源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掌握税源变化,摸清税源底数,填报税源登记表。
(二)全面征收阶段。(6月21日至9月30日)
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类别,依据税法政策,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向纳税人下达《纳税通知书》等税收法律文书,明确纳税时间、地点、税额,统一组织征收。尤其是要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偷、逃、抗、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力争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7月份实现大头落地。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成绩,落实目标考核,对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按照入库税额的10%追加工作经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地方税款流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依法治税、高效征税的工作合力,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把经济优势转化为税收优势,为解决好民生问题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地方财政创收的大局和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积极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税收征管集中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在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司其职、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又要站位全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纪律,依法征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征收,不随意提高和降低征收标准,做到依法征收、全面征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企业泄露相关信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导,注重实效。镇税收征管集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察,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认真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方案兑现奖惩,确保税收征管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大金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