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256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业务信息/纠风治理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关 键 词:纠正,不正之风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6-29发布日期:2015-06-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市纪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以“准狠韧”劲头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集中整治“四风”顽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按照市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郑纪办发[2015]14号)和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及绩效考核措施的要求,郑东新区从即日起,在全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深化“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王岐山同志视察河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和东区党工委、纪工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探索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从而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对象、治理内容及监督检查内容

(一)治理对象

郑东新区范围内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乡(镇)办(街道)、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二)治理内容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2.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3.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4.“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5.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违规公款吃喝和高标准接待;

2.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4.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

5.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7.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

9.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10.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三、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6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监督检查工作从即日起每月不定期进行两次。

(一)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围绕要解决的问题,完善党风政风专项信访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做好动态排查和台帐管理,并采取看信访记录、座谈、谈话了解等形式,重点对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线索进行摸排,并及时登记。

(二)组织进行集中整治。根据排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采取合适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东区纪工委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法,针对落实情况,每月两次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检查,对查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通报。

(四)严格纪律严肃追责。按照《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要严肃问责。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案带促,确保整改实效。

四、有关要求

各级党(工)委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紧抓不放,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东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室负责全区专项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党(工)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责。各单位要于每月30号之前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统计上报至东区纪委邮箱。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建设、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要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东区纪工委将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将督导情况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

(三)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经常性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积极探索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四个方面力求突破,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实现基层党风正、政风清的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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