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042/2015-001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建文〔2015〕54号 成文日期:2015-07-01发布日期:2015-07-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建筑业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学习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精神,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们对“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资质服务系统包括企业资质管理、企业信息维护、企业资质申报服务三大模块,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服务、动态监管、相关数据库建设、信息发布和交流等功能,便于通过对企业资产、财务、人员资料、工程业绩等情况的动态跟踪,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管理。现将系统使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质申报服务操作办法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做好资质申报准备工作,有效避免企业在聘用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时,因不掌握其是否已在其他企业注册或受聘,致使申报后审批不能通过等问题,企业可先行登录“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进行预服务,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和工程业绩等信息进行确认,为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和资质申报工作提供服务。具体操作方法为:
  1、企业首次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登录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网站(www.zzjwzzgl.com),点击“注册”,填写企业名称、密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等信息内容,点击“同意注册并提交”;注册成功后,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办事人身份证到市城建委行政审批大厅“资质服务窗口”办理激活手续(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即可启用用户名和密码,随时按要求上传相应信息、在网上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
  2、申报资质增项、升级、变更、延续、换证、重新核定等企业,自行登录后,即可上传相关信息,接受系统预服务工作。登录方法为:继续使用原用户名进入系统,系统初始密码为“88888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网上信息经系统确认,企业可下载打印资质申报材料,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七条规定,按照“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通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5号窗口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完善企业信息操作方法
  已获批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按“资质申报服务操作办法”第2条,及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和业绩信息等,补充上传相应附件资料扫描件,做好接受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部门资质动态管理的准备工作。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 免费为各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在新用户注册、激活系统及后续信息录入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全年工作日内随时为企业提供服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更新,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及时反馈系统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通过zzjwzzk@163.com邮箱上传),以便进一步完善系统。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67188957,67188961。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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