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妇联职能

索 引 号:793219626/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妇女联合会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05发布日期:2015-07-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妇联职能

   

区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区委和区政府联系妇女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妇女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技术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进建立社会化的工作个格局,动员全社会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上街籍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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